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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要簽切結書 女友的要求曝光掀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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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要簽切結書 女友的要求曝光掀論戰
這份切結書,您願意簽嗎?翻攝網路
2017年02月13日10:59
男女朋友交往需要簽切結書嗎?
網友在《爆廢公社》po文,他說朋友和男友交往,請男友必須簽下切結書,內容包括「自
106年3月份起,甲方願意當日領取每日零用金200元正,如遇假日/國定例假日可提升為
400元正,並且不得有私房錢,如有,須將所有錢繳回特別家庫;薪資部份,須將其透明化
呈現,並交由乙方保管,包括提款卡和存摺等」。
此切結書引起熱議,有人認為「這女的眼中只有錢!忽略男人的尊嚴?」、「還沒結婚就這
樣,以後還得了?」、「這是在交往還是賣身?」、「喪權辱國啊」不過也有網友認同「
或許十年後多虧這女子,男生才有錢買車買房」、「可能是這男的之前財務有出過問題,
現在才會這樣控管支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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