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論台灣車輛嚴重不禮讓行人的行為
法盲們先淨空腦袋,聽小弟說兩句
但那些推文恐龍法官的先去自殺投胎
緩起訴只是在檢察官偵查階段,根本未經法官審理,所以並沒有恐龍法官問題。
再來緩起訴處分在理論上雖然類似有罪判決(緩起訴的原因可能是犯人雖然有犯罪嫌疑,
但因犯罪輕微,若起訴犯人有違客觀道德情感與司法正義,則會給予緩起訴處分)
因此實際上緩起訴期間一過,幾乎等於什麼事都沒發生,檢察官叫你付兩萬,講難點就是
叫
你
至於民事部分的和解金額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 引述《justmydesign (小雪)》之銘言:
: 蘋果日報:https://goo.gl/dApFP6
: 美國名教授闖紅燈遭撞死 結果司機有罪
: 2017年02月13日11:56
: 國際知名的美國神經科學教授布里吉曼(Bruce Bridgeman)去年7月初來台,原定同月
10
: 日在台演說,但演說當天早上布里吉曼徒步走斑馬線穿越北市仁愛路時遭公車撞死,享
壽
: 71歲,交通事故鑑定報告認為,公車雖然是綠燈直行,推論教授應是闖紅燈,但公車司
機
: 侯智南沒禮讓行人,而撞死教授也有責任,但因司機與家屬和解,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
過
: 失致死罪,給予司機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須支付公庫2萬元。
: 邀請布里吉曼(71歲)教授來台的台北醫學大學當時表示,布里吉曼擁有史丹福大學博
士
: 學位,1973年就進入美國加州大學聖克魯茲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 Cruz,UCSC)任教,過去也曾擔任台北醫學大學一名博士班研究員的指導教授,為人和
善
: 不威權,總是用啟發式的上課方式。
: 因業務過失致死罪屬於公訴罪,檢警調查,布里吉曼疑似不熟路況,不清楚仁愛路有七
個
: 車道是由東往西的車道,另外還有一個是由西往東的「逆向公車專用道」,但綠燈號誌
時
: 間僅約49秒,布里吉曼疑因紅燈亮起、跑步要過馬路時,被行駛公車專用道的651公車
撞
: 上,頭部重創送醫不治。
: 肇事司機侯智南稱自己是綠燈直行,目擊者也證稱看到公車綠燈直行,全案送交通事故
委
: 員會鑑定後,也認定公車是綠燈直行,卻未禮讓行人。
: 最後與公車司機與教授家屬簽訂保密條約並和解,因此家屬並未提告,檢方認為,司機
未
: 禮讓行人也有責任,但因司機認罪,雙方又和解,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給予司機緩起
訴
: 處分,為期1年,但須支付公庫2萬元。(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