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goWU (我愛小瑜 小瑜愛我)》之銘言:
: 蘋果即時新聞 (抄ptt男女板)
: 如果你知道女方家長提出這些條件的話,你還會跟她結婚嗎?PTT網友在Boy-Girl版發文
: 指出,跟女友交往幾年關係穩定,平常約會花費互有往來,出去旅遊也是大致AA制,請女
: 友先與其父母討論一下何時方便上門提親,以及大致的聘金、條件,以免雙方父母見面時
: 意見分歧太大,
: 沒想到女方家長提出了4大條件。
: 1、請男方父母將一間房產轉移到男方名下,男方出資裝潢後作為新居,大聘、小聘照北
: 部行情100萬、36萬,女方會購買家電、床鋪作為嫁妝
: 2、婚後男方要負責所有的家庭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未來的子女教育、坐月子中心、婚禮、蜜
: 月、婚紗照,如果未來想買房、買車,貸款也要男方全額負責
: 3、女生婚後要繼續工作與進修,女方收入全部作為自己的私房錢與女方孝親費,因為兩人都
: 有工作,所以婚後女生不做家事、不煮飯、不餵母奶,請假照顧小孩時,需要給女生最低
: 工資的零用金
: 4、為了保護女兒,避免男生外遇,婚前協議需加入如發生外遇,男方須放棄小孩扶養權
: ,且轉移名下不動產作為贍養費。
現在台灣也存在另一個現象,就是有些台男結婚後會去住老婆娘家,
這變成實質上的招贅,那些台男有些是被老婆要求去住老婆娘家,
有些是自願去住老婆娘家,但是不論如何,那些台男住進老婆娘家之後就要幫忙做家事,
這根本就是招贅,只能說多數台男都很可憐,存摺和房子都要拿去給台女,
我相信10年之後多數的台男都會感到後悔,他們到時候只會感到痛苦、沒有快樂,
像我的話,我都是和女朋友各付各的帳單,我也不會把財產拿給女朋友,
果然我和多數的台男比起來,我還算是很幸福的,
我覺得如果有結婚,也是應該夫妻雙方是各付各的帳單,如果結婚後都是男方付帳,
那還不如不要結婚,我就不可能會答應原po女方這種誇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