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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性侵五男童坐牢 戀童狼再犯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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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10: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性侵5名男童而入獄的36歲男子歐陽大智,接受強制治療仍
然無效,被控3年前開始,假好心幫友人接送1名5歲男童放學,卻帶回住處肛交、口交還
拍攝性愛照,毆陽大智對其犯行竟辯稱曾被詛咒,「若不做(指性侵男童)會死掉」,高
等法院今依強制性交、拍攝猥褻物等罪,重判他11年徒刑。可上訴。
歐陽大智11年前曾在台北市信義區知名豪宅任職保全期間,受託幫友人照顧子女,趁5名
就讀幼稚園、國小的幼童休息睡覺時,猥褻幼童並拍裸照,判刑4年6月定讞入獄,並施以
強制治療,但出獄後仍未改怪癖,再度淫害男童。
判決指出,歐陽出獄後在網路認識新北市新店區的1名單親媽媽,男童母親因為平時要工
作賺錢,放學無人接送、照顧,歐陽佯裝好心表示願意幫忙接送,並免費照顧到她下班。
103年底至104年2月間,歐陽大智幾乎每天接送被害男童到他家,幫男童做晚餐,卻也多
次撫弄男童性器與乳頭猥褻,強迫男童為他口交,趁男童睡著時硬上後庭花,還用數位相
機拍下猥褻、性侵時的特寫照片。
歐陽大智到案辯稱小時候也遭性侵,被詛咒長大若不侵犯其他小朋友,會出車禍死掉。
台北地院勘驗發現男童雙眼緊閉,口部插著歐陽男的「寶貝」,認定男童當下的心理應是
極為痛苦恐慌,卻無助地只能閉眼不看,認定歐陽以不合理的辯詞試圖脫罪,態度不佳,
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乘機性交、拍攝猥褻物等14罪,判11年徒刑。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痛斥歐陽犯行重大,今依強制性交、拍攝猥褻物等罪,重判他11
年徒刑。目前在押的歐陽,今並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