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竟判准

作者: CS5566 (⊂(‵・ω・)⊃)   2017-02-14 16:40:46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
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2-14 16:41:00
正解 不過觀感不佳就是
作者: infor (pty)   2017-02-14 16:41:00
不治之惡疾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2-14 16:42:00
他家人可以要老公一半財產啊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2-14 16:42:00
不離不棄是美德 卻非義務..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2-14 16:42:00
你對記者的要求也太多了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7-02-14 16:42:00
我是丈夫我也不希望老婆陷入痛苦的地獄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2-14 16:42:00
推四樓
作者: Windows8 (Rock 'N' Roll Star)   2017-02-14 16:43:00
道德瑕疵吧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14 16:43:00
哪裡觀感不佳?爸爸還要養小孩~~又不是只有一個人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7-02-14 16:46:00
用道德剝奪別人幸福的人就很有道德?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2-14 16:46:00
我覺得他做得不錯啊 觀感不佳只是某些扭曲
作者: Ruth (Ruth)   2017-02-14 16:52:00
三樓是錯的哦~要看那邊賺得多
作者: awazikat   2017-02-14 16:55:00
當然准啊,合理的,不然要怎樣?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2-14 17:28:00
法律這樣訂, 就是會這樣判, 不意外咩, 真的不意外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2-14 17:31:00
如果是女的跑了 就不是這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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