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法律判斷的依據是什麼?
被判15年 在台灣都可以殺好幾人啦
我認為 故意殺人死刑
就算能減輕刑責(各種原因)
至少也應該要判到20年~
這樣才有嚇阻的效果
不然關幾年就出來是有什麼差嗎?
還有性侵國外女性
刑責應該比照台灣女性辦理
不能因為是外國人
就判比較重
明顯歧視台灣女性!
※ 引述《Lin143323 (林益世三三二三)》之銘言:
: 快訊/下藥性侵韓女 詹姓運將遭求刑15年徒刑
: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 詹姓運將涉嫌下藥性侵韓國籍女遊客,引發台韓輿論關注,沒想到事後另外又爆出駐台北
: 韓國代表處除接獲本案受害者報案外,南韓外交部又接獲7起8人案件,檢方當時也依剪報
: 簽分「他」案。士林地檢署偵結,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將詹男起訴,
: 並建請判處15年有期徒刑。
: 今年1月3名韓籍女大生來台灣自助旅遊,卻遭詹姓運將下藥迷昏猥褻,當時女學生將遭下
: 藥過程po上網,整起事件才曝光。士林地檢署表示,身為計程車司機,負有大眾運輸安全
: 及照料乘客責任,竟利用告訴人3人對其信任,將管制之第三級毒品FM2及第四級毒品佐沛
: 眠摻入飲料,並對其中一人性侵,且因此事件渲染,對我國治安及觀光形象影響鉅大,建
: 請判處15年有期徒刑。
: 另《韓聯社》事後又報導,南韓外交部接獲7起類似舉報,共有8名受害者指出,疑似曾搭
: 過「JERRY包車旅行」計程車,喝下司機給的飲品後在車內昏迷,清醒後跌跌撞撞勉強回
: 到酒店,但身上財物並未減少,而這8名疑似受害者中,僅有1名是今年1月來台,其他均
: 是去年來訪台灣。士林地檢署也簽分他案。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14/866576.htm#ixzz4Ye2imkLv
: 5.備註:
: 9.2:還不是一例一休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