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15 00:23:46
其實討論一天工作時間幾小時的議題根本沒意義
重點應該是司機是否有充分休息
畢竟法規已經把遊覽車業放在勞基法規定工時的例外
那排班的工作就更加重要
如果今天司機已經連續工作或待命12小時以上
隔天是否就應該安排休息?
很明顯這次的案例是司機根本沒有充分休息
外加勞基法一堆規定感覺都只立一半
所以一出事就只要各自解讀卸責就好了
勞基法對於例外的行業似乎沒有完整的規定待班或排班的時數
就只是簡簡單單說不適用本法就帶過
每次看法條勞基法才薄薄的幾頁就覺得悲傷
作者: dogkorea5566 (偽-韓狗56)   2017-02-15 00:24:00
照它們這種解釋 待命直接被當休息
作者: doctor2tw (CHE)   2017-02-15 00:24:00
你這麼中肯沒有什麼人會推文的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7-02-15 00:24:00
勞畸法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2-15 00:25:00
一個早晚出車 就可以做到往生的概念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7-02-15 00:25:00
連上12天班不違法? 勞動部規劃這3種情況可以 2016.8
作者: dogkorea5566 (偽-韓狗56)   2017-02-15 00:25:00
資方打手會說你是學生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02-15 00:26:00
查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兩日內有休8小時就不違法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2-15 00:27:00
隨他們說沒關係 反正這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作者: dogdudu (yi)   2017-02-15 00:28:00
我現在知道旅遊團要怎麼排了,開一小時,休一小時,一天15小時做好做滿,回去休息7小時,隔天再15小時做好作滿.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2-15 00:29:00
勞檢只會拿到一堆假資料 科技業打卡作假也是例行公事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7-02-15 00:29:00
其實並不是只列一半,台灣這勞基法的獨特寫法就是大開後門
作者: doctor2tw (CHE)   2017-02-15 00:29:00
反正就兩張打卡啊,加班日就打四小時做八小時。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2-15 00:30:00
像官員訂法律都沒用腦 從頭到尾都在休息沒上班啊
作者: dogkorea5566 (偽-韓狗56)   2017-02-15 00:32:00
勞檢也只會去向工地那種地方顯擺遇到其他行業乖得跟甚麼一樣
作者: g581637   2017-02-15 00:33:00
百貨業打卡也是甲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2-15 00:38:00
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10835號函謂 <根據駕駛未開車不算工作?勞動部:備勤、待命都算在內 <勞動部說法。所以那堆挺公路總局的臉被打爛了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7-02-15 00:40:00
問題在於司機去景點也沒辦法好好休息啦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2-15 00:42:00
臺灣高等法院 90 年勞上字第 20 號判決書 <判決http://goo.gl/ZDS8yX 第六頁那邊
作者: suckabian (變更好)   2017-02-15 01:14:00
當然時故意設的有模糊空間啊,資進黨不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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