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的新聞
日前一位打工族爆料,竟有雇主強拆休息時間,趁機以休息不計薪當作理由,減少時薪打
9折。雖然勞動部當時表示此舉不違法,但勞動部長郭芳煜今(13)日回應,這種做為很
顯然就是在鑽法律漏洞,「就是違法」。
蘋果報導,為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一般企業多安排勞工上午工作4小時後,在中午
休息半小時或1小時,下午再接續工作4小時。
但一名打工族表示,雇主把30分鐘休息時間,分攤到每小時休息「6到8分鐘」,例如工作
54分鐘後休息6分鐘,再以休息時間不支薪為由,把時薪打9折。以基本時薪120元來說,
因未做滿1小時薪水就打9折,僅剩108元。
對此,勞動部上週坦言,休息時間確可不支薪,若勞工有確實休息,此算法不違法,但要
視個案狀況而定。學者和勞團則批勞動部曲解法令。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半個小時切成每小時六分鐘都可以說不違法了
14小時中四小時,切給每小時十幾分鐘很仁慈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