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說麼定義制度的問題
我人在美國,認識在做這種旅遊業司機的美國朋友
所有的大客車司機從開始上班,也就是打卡,去取車點
就必須用手機的APP登錄,也就是開始上班了
從一開始檢查車子到開啟引擎,都必須在APP上面點擊確認
然後停車場的閘門才會開,守門的警衛假如因為你APP上checklist沒有點擊確實
閘門根本開不了,你根本不能出車
這個APP是由一個運輸管理的第三方公司來監控的
在行車的過程中會打電話跟司機確認一些事情
中間休息甚麼都要上APP打卡的
還有就是現在科技可以從GPS監控你到底有沒有超速,抄捷徑或是危險駕駛
美國有很多地方屬於鳥不生蛋,全要靠警察去抓超速其實還是會有死角
但是第三方公司很容易就可以抓到了
一旦抓到就是會被開除
重點是第三方公司是在瑞士,你遊覽車公司老闆根本摸不到管理紀錄
這種管理的APP系統根本不是甚麼高科技
隨便Uber就能做到
每天都有一打堆投訴說Uber繞路的,你Uber司機走的軌跡還有總花耗的時間
一秒鐘就比對出來,賴都賴不掉
今天是因為出事了,所以往生的司機家屬和旅行社會互咬
若沒有出事的話,旅行社和遊覽車司機根本就是哥倆好
你去問他們兩方,都說休息的可充足了,然後拿假的行車紀錄給你看
其實司機累得跟狗一樣,老闆也是壓榨的很
乾脆立法通過第三方行車管理系統
只有乖乖開,旅行社摸不到行車管理紀錄
才可能杜絕疲勞駕駛
你酒駕可以用酒測儀測,疲勞駕駛你怎麼測
有的人長得就是肺癆鬼的樣子,說他疲勞駕駛可是他才剛出車轉彎而已
※ 引述《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之銘言:
: ※ 引述《d147258 ()》之銘言:
: : 誰在跟你重新定義,在2010年時就是這樣規定
: :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204/32280761/
: : 只有台灣才這樣嗎?美國、加拿大、澳洲也是這樣定義客運司機工時,分成工作跟駕駛時
: : 間
: : 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report_detail.php?rid=81
: : 。
: 偉哉台灣人 制度學一半
: http://tinyurl.com/ze84woj
: 美國法令 美國交通部原文
: 1.每週上限70小時駕駛時間
: 2.如果駕駛要達到70小時上限 那這週一定要有至少一次34小時的連續休息
: 休息時間必須包含駕駛晚上睡眠時間
: 而且必須橫跨凌晨一點到五點兩個晚上
: 3.每八小時就必須休息30分鐘
: 4.每日限制11小時駕駛時間 跟14小時工作時間
: 要引西方制度 就引完整
: 這才叫做歐美的制度
: 資動部不要在騙三歲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