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fenamic (mene)》之銘言:
: 政府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
: 法定就是要連續超過十小時開車算過勞
: 在休息區遊玩的時間不算工作時間
: 這樣算起來 根本就沒有違反勞基法
: 一堆人還說的好像旅行社違法一樣,
: 都已按照勞基法了 勞工是否有點太貪得無厭?
憑什麼遊客遊玩的時間不算休息時間啊?那如果依這個邏輯來講,保全坐在椅子上沒做事
的時間也不能算工時囉,你公司叫你值班不做事也不能算工時囉
請你告訴大家司機因工作被迫至一個地方,然後必須休息,為何不能算工時?
不能算工時的話司機是否能完全自由活動不被干擾?又如何舉證司機真的有休息到?不能算
工時的話,那司機是否能不on call,不聽公司的?你要不要講清楚啊?
休息時間不列入工時的合理性在那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