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瓏山林「假贈與、真購地」林鴻堯遭判2年10月
3.完整新聞內文:
瓏山林建設公司董事長林鴻堯,被控透過「假贈與、真購地」方式,持有台北市松山區西
松段土地,再向其他地主收購土地開發建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偽造文書罪判林鴻
堯2年10月,可上訴。
同案被告瓏山林土地業務承辦人吳明清、地主林國豐也依偽造文書罪,各判1年7月、8月
,均可上訴。
北檢起訴指出,林國豐家族是松山區西松段土地共同持有人,2012年間,林有意將土地出
售,輾轉找上吳明清接洽;由於共同地主享有優先承購權,瓏山林若想吃下這塊土地,須
先成為共同持有人,才能向其他地主收購土地,林因而將名下三千分之一的土地持分「贈
與」瓏山林。
瓏山林成為土地持有人之一後,陸續向其他地主收購土地,金額約1億餘元,但檢方卻接
獲檢舉,指瓏山林獲林國豐贈與的土地,根本是私下花錢買來的,形同是「假贈與、真購
地」。檢方傳喚吳明清時,吳承認土地贈與過程涉及造假,但是林鴻堯與林國豐都辯稱沒
有不法。
檢方調查,瓏山林取得贈與土地沒幾天,就立刻向其他地主完成收購動作,且林國豐贈與
的土地面積僅占所有土地三千分之一,明顯與常理不符,因此採信吳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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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GOOGLE瓏山林+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