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昏性侵又偷拍 「禿版李宗瑞」判賠40萬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被稱為「禿版李宗瑞」的林姓中年男子,多年前下藥迷昏9名女
子後性侵猥褻,甚至全程錄影,存在自家電腦欣賞,法院判他18年徒刑定讞,一名被害者
柔柔(化名)因此身心受創求償400萬,士林地院昨判林男賠償40萬元,可上訴。
由於林男犯罪手法,與富少李宗瑞如出一轍,加上他頭頂無毛,有媒體稱他是「禿版李宗
瑞」。
判決指出,林男是大樓機電設備承包公司負責人,100年間,在日式酒吧認識柔柔,某日
約她喝酒,卻在酒中摻入具暫時性失憶、昏睡等效果的藥物,柔柔才喝2罐啤酒就覺昏沉
,林男隨即帶她到旅館,拍裸照,摸胸及下體,再以手指性侵,錄下過程存放電腦欣賞。
被害者事後提告,林男辯稱,柔柔當時意識清醒,可自行淋浴、對話,雙方是你情我願;
柔柔反駁兩人只是單純應酬,無意發生性行為,當天頭暈、意識昏沉,詳細過程根本記不
清楚。
法官勘驗影片發現,柔柔淋浴時熱水過燙,淋到2、3度灼傷才有反應,可見已意識不清,
且遭指侵時,仍有用手擋住抵抗,口喊「我不要」,明顯不願意。
柔柔向法官說,事發後她終日以淚洗面,甚至有輕生念頭,求償精神慰撫金400萬元;法
官認為慰撫金過高減為40萬元。
據了解,警方在林男電腦的「好影帶」資料夾,發現大量偷拍及猥褻影片,包括本案在內
,至少9女受害,最高法院已依加重強制性交等19罪判他18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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