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u12372 (高能兒)》之銘言:
: 非法移民,既然叫非法,那就是政府不允許的移民
: 不是本來就應該抓嗎?
: 如果覺得非法移民是需要的,那不是應該修法讓那些非法移民合法嗎??
: 如果非法移民不抓那法律是立好看的唷??
: 為什麼美國之前不抓非法,還讓候選人把打擊非法當成政見呢??
美國司法系統相當公正,而且重視人權,並是聯邦制,
所以只有聯邦警察才能抓非法移民,
因為地方警察沒有辦法判斷是本州還是外州居民,
警察也沒有權力隨便向人民要求查看移民資料,
這主要是太過於注重人權和官民平等的關係,
例如在美國被警察開交通罰單,
你可以去法院抗告,
甚至由中立公民組成陪審團審核,
台灣就沒可能了。
那些政見是加強執法遣返非法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