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核廢搬哪 台電須3年選址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7-02-16 16:45:04
我覺得桃園核研所都已經有核種跟乾貯場了
就不要再出來反對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21/383062/
只要不是台電發電產生的廢棄物,都是移到核研所儲存,絕非回收。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Meerz (魯蛇優圖伯XD)》之銘言: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216/37553612/
: : 蘋果日報
: : 核廢搬哪 台電須3年選址
: : 原能會拍板「9年遷出蘭嶼」
: : 2017年02月16日
: : 【洪敏隆╱台北報導】蘭嶼核廢料遷移,終於跨出一步!原能會昨完成台電蘭嶼貯存場
: : 遷場計劃審查,要求台電同步執行「遷回原產地」(3座核電廠及核能研究所)及「集
: : 中式貯存場」2計劃,前者可依台電規劃以9年時間遷移;後者台電原規劃要以無法預估
: : 的N年來選址外加16年設置完工,原能會要求縮短為合計8年。
: 遷回原址計畫通過了
: 按計畫蘭嶼核廢必須要搬往核1-2與核研所
: 麻煩朱立倫、鄭文燦與潘孟安閉嘴
: 你們沒權責
: 出來反對就是跟蘭嶼人過不去
: : 台電因去年3月未選定低階核廢最終處置的候選場址,遷移蘭嶼時程跳票,被原能會要求
: : 提出替代應變計劃。禁先限縮為無人島
: 其實之前就公告過達仁與烏坵兩個地點
: 結果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直接打槍
: 片面宣布說不放核廢
: 去年三月台電再次公告地點
: 實在不夠聰明
: 反正之前預計的場址印象中有九個
: 隨便再挑兩個出來公告
: 按照慣例林全應該會自己出來扛
: 這樣台電就不要被罰錢了(茶)
: : 原能會強調,這兩計劃須同步執行,且台電不可預先限縮為無人島或準無人島,以免重
: : 蹈以弱勢地區為場址的社會不正義現象。現可確認時程是5年打造船隻跟修建蘭嶼及核
: : 電廠的港口,不論最後執行哪個計劃都會用到,台電4月後就應展開打造船隻等工作。
: 這邊有點好笑
: 都已經是無人島,或者是準無人島(平常沒人住)了
: 是有甚麼社會不正義的問題?
: 沒有人的地方有甚麼社會問題?
: 不談自然因素
: 爭議比較小的地點就是這些所謂弱勢地區
: (沒人住,抗議人就少,至於那群不住那邊還要硬來抗議的,選哪都會出現)
: 表面工夫作得再好
: 也不可能如同鄉民所希望的放在大安區、信義區或者是總統府
: 結果也只是多作了一堆書面資料說為啥不放在某些地點而已
: 這就是台灣社會所希望的正義?
: : 原能會說,若集中式貯存場在3年內未完成選址,將開罰台電3千萬元,且可逐年連續罰
: : ,若3年內就完成集中式貯存場計劃,原規劃要遷回原產地的計劃可暫停;另原本核一廠
: : 除役要興建的二期乾式貯存場也可終止,全部改遷往集中式貯存場,但蘭嶼遷移完成時
: : 程就會從遷回核電廠的9年拉長到12年。新北屏東堅拒遷回
: 對不起核廢料問題是中央的權責
: 沒你新北屏東與桃園甚麼毛事
: 哪邊涼快哪邊去
: 今天你不讓蘭嶼人把廢料遷回原產地
: 他日就沒有人容許你們把核廢料遷往終處場
: 結果還是一樣繼續堆原址
: 朱立倫、鄭文燦與潘孟安三人必須要搞清楚
: 拒絕遷回,就是原能會口中的"社會不正義"
: 不要再幹跟之前朱立倫一樣的蠢事:
: 反對核1-2乾處場啟用
: 結果核廢料繼續留在新北市核1-2廠的燃料池中
: 我看不懂,這兩個差別在哪?
: 沒有中處場與中處場
: 燃料棒就就是留在燃料池
: 一年沒有留一年
: 十年沒有留十年
: 百年沒有留百年
: 中央政府應該要拿出魄力來
: 有膽罰台電
: 如果縣市首長不辦公投
: 你自己也要跳出來自己主辦
: 而不是讓行政程序無限拖延
: 蘭嶼的核廢料繼續留在蘭嶼
: : 台電說,兩方案都會納入更多公民討論,收到審查報告後,將納可行性報告送經濟部提
: : 報「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研議。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召集人林瑞珠說,每年罰台電
: : 3千萬元對其是不痛不癢的「小錢」,憂台電選址恐一直賴下去。但屏東縣政府昨指「
: : 絕對反對」,批原能會不該同意此計劃。新北市府也說反對,重申絕不接受新北成為核
: : 廢料貯存場,強調「沒辦法處理核廢,就沒資格用核電。」
: 林瑞珠小姐
: 那之前達仁與烏坵兩個地點被公告
: 請問你有出來支持嗎?
: 我稍微查了一下
: 沒看到你與你所屬團體對此有任何表態
: 而看到朱立倫、鄭文燦與潘孟安的強烈反對
: 你有任何意見嗎?
: 沒有,所以結果蘭嶼核廢料還是繼續留在蘭嶼
: 也因此在此我提出一個可行的建議
: 每年罰三千萬,台電的確不痛不癢
: 核廢料也沒辦法換地方放一樣留在原處
: 且三千萬給政府拿走又沒有專款專用到相關業務之上
: 不如乾脆讓台電公告地點為:蘭嶼、核1-3原址以及核研所
: 這三千萬全部成為回饋金發給當地政府作為民政預算
: 且上述地點已經有經過地質水文調查了
: 除了反核囉嗦外,其實也沒有啥不可以
: 你朱立倫、潘孟安就乖乖吞下去吧
: 已經合你們的意,蘭嶼核廢料沒有搬回原址
: 爽了沒?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7-02-16 16:46:00
你社會不正義
作者: CCNK   2017-02-16 16:47:00
桃園森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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