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工?!法律上沒這種稱呼!~
不過捏~
勞動基準法第2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
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
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
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
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
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五、事業單位: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六、勞動契約:謂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
所以~其實還是算勞工啦!~縱使以所謂CASE(計件方式)來獲得金錢
※ 引述《lX (我要挑戰1個X)》之銘言:
: 蝶戀花導遊哽咽:我們是義工性質
: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 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賞櫻團13日翻車釀33死,士林地檢署今天上午傳訊蝶戀花老闆周比蒼釐
: 清,目前仍在偵訊中。對於導遊蕭如進的妻子指控為公司賣命4年,日薪僅800元、沒勞健
: 保,怒批蝶戀花「喪盡良心」,蝶戀花資深導遊「愛麗絲」」則透露,「我們都是義工性
: 質,那些錢應算是車馬費補助,這價格是大家願意接受才過來的。」
: 士林地檢署今天傳喚周比蒼釐清案情,目前仍在偵訊中,在蝶戀花旅行社工作7年的愛麗
: 絲也陪同老闆問訊。愛麗絲表示,駕駛康育薰綽號「康康」,工作非常認真,她與康康搭
: 班過5次,平時為人木訥寡言,不常向外人提起家庭之事,不過去年底,康康曾向老闆開
: 口說有難關要過,老闆當時也馬上排他7日遊的行程,讓他賺取過年上班的雙倍薪水,「
: 如果老闆不關心康康,又怎麼會排這樣呢?」
: 對於外界指責周比蒼壓榨員工,愛麗絲澄清,老闆人很好、為人心直口快,也因此得罪許
: 多人,但他對員工就像對朋友一般,而蝶戀花的導遊都是義工性質,因為喜歡旅遊,許多
: 人都利用假日出來帶團,「日薪800元的部分是有的,有的人是600元、1000元不等,那些
: 錢算車馬費補助,這價格是大家願意接受才過來的,導遊蕭如進先前也曾在別家旅行社當
: 義工,4年前聽說蝶戀花有車馬費補助,才與周比蒼接洽。」
: 愛麗絲還解釋,他們根本不是低價團,老闆從事旅行業很久,知道很多秘境,每次出團大
: 多是老顧客,甚至還有人看老闆團費太低,建議他應該要漲價,但老闆都不願意,只因為
: 希望老顧客能玩得盡興。最後,她還哽咽地說,老闆本身就是駕駛出身,多日遊的時候也
: 會坐在副駕駛座「督導」,他對車子品質很要求,也都會定期保養車子,「難道他自己是
: 駕駛,他就不愛惜生命嗎?」目前周比蒼仍在庭訊中。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16/867990.htm#ixzz4YqO9bY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