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xcc79 2017-02-17 00:12:06行人霸王條款 慢跑男闖紅燈被撞竟是騎士肇責大
高雄21歲陳姓機車騎士13日下午約1點半,騎機車直行經過鼓山三路和青泉路口,與慢跑的
55歲朱姓男子在斑馬線上發生碰撞,兩人受輕傷,但機車騎士因行人優先的「霸王條款」,
肇責較大,引發網友議論。
陳男在13日車禍後,在台大PTT發文表示,一路綠燈沒有超速,對方慢跑闖紅燈過馬路,來
不及煞車撞上,希望版友提供行車記錄器,能讓對方賠償。陳還寫到詢問「你為什麼要闖紅
燈」,朱男回應,「我在慢跑」。
警方調查,監視器畫面顯示,朱陳兩人在斑馬線上發生碰撞,朱整個人彈飛、四腳朝天,轉
了一圈倒地,而陳則是從機車坐墊飛越彈起,人車倒地,兩人受輕傷。陳向警方表示,朱違
規闖紅燈,朱則表示,當時正在過馬路。
鼓山分局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表示,此車禍位在斑馬線上,雙方均有肇責,依照「行人優先
」保護條款,機車騎士肇責較大,機車在路口需減速慢行及暫停。
他解釋,行人闖紅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開罰300元罰鍰,而機車騎士違
反第44條,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
下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2/2288714
以後假車禍的摔哥摔姊們可以考慮這條87帝王條款了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02-17 00:15:00三寶又多一處可以發揮的場所了
路權在綠燈這邊吧! 這樣判問題很大 大家都橫著走馬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17 00:16:00全世界的法律都一樣行人最大 因為行人不用駕照就可以走在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7-02-17 00:16:00交通規則第一條 過路口應減速 禮讓斑馬線上行人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17 00:17:00除非是在封閉道路 行駛車輛就是有責任注意是否有行人穿越
作者: wd6118 2017-02-17 00:17:00
行人在斑馬線上就等同鐵軌上的火車啊
to tgy大 如隔下所言 何須設置"行人"紅綠燈呢?
作者:
bernie1 (bernie)
2017-02-17 00:19:00斑馬線上的霸王條款,跟健保一樣被濫用
作者:
dogdudu (yi)
2017-02-17 00:19:00斑馬線上本來就有霸王條款,過路口都要減速,連消防救護都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7-02-17 00:19:00上次在土城也遇到三寶紅燈過斑馬線 只能停下來叭他
作者:
dogdudu (yi)
2017-02-17 00:20:00賠過了.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02-17 00:20:00行人闖紅燈害死機車案例。也不是沒有過。根本是霸凌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17 00:20:00紅綠燈是用來控制車流的 行人紅綠燈是方便行人知道車流狀
作者:
SuperUp (( ̄▽ ̄#)﹏﹏)
2017-02-17 00:20:00很簡單 因為汽機車是兇器 不看路等於矇眼隨機殺人 責任大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7-02-17 00:21:00因為騎車開車有考照智商沒問題 過馬路的有可能是個智障
作者:
SuperUp (( ̄▽ ̄#)﹏﹏)
2017-02-17 00:21:00手上拿著刀就有責任要注意突發狀況 行人就像塊肉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17 00:21:00基本上有常識的人不會選擇高風險的方式穿越馬路 無責不代表無風險
我倒覺得這要五五分帳 行人明知紅燈還闖 機車則未減速
以後行人只要在班馬線可以無視紅綠燈,被撞還可敲一筆錢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7-02-17 00:29:00行人闖紅燈還是會被罰錢好嗎 不然綠燈撞死人應該無罪喔?
作者:
Ulzzang (月僉言贊)
2017-02-17 00:32:00當自己Super Mario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2-17 00:40:00機車沒戰鬥力啊 四輪的話:你要路權還是要命? 差很多喔
行人的確最大不過臺灣有自己的玩法今天換成是卡車遊覽車汽車你看還敢不敢慢跑闖紅燈樓下快拿歐美日救援!!!臺灣野蠻落後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7-02-17 00:49:00覺青:是不會搭捷運嗎?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7-02-17 00:56:00
無知的井底之蛙 去國外看看吧 行人一樣路權比較大
作者:
jarr (捷爾)
2017-02-17 01:00:00斑馬線上行人路權較大我以為這是常識...順便說一下路權較大不代表絕對 根據情況行人有可能還是得負完全責任。相關案例台灣也有。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17-02-17 01:09:00
我去路上賺錢了 大家再見
作者: Smile (多運動~~) 2017-02-17 01:18:00
先進國家,行人像是吃了無敵星星台灣還有得等
作者: pig5938 2017-02-17 01:30:00
他媽的那還要紅綠燈幹嘛
作者: haohaobobo 2017-02-17 01:37:00
該條應該目的性限縮解釋 不該包括闖紅燈的行人吧法律解釋又不是只有一種吧路權大就無敵的話 火車駕駛看到人闖入何必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