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轉P圖挨告賠5百萬 認錯「是我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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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4年前因修改知名攝影師朱慶福的照片,遭告侵權,並被求償人民幣110萬元(約新
台幣500萬元),對此林志穎大方坦承疏失,於今(16)日晚間公開發布6點聲明,表示「
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認錯誤」,並謝謝各方的監督。
被封為「不老男神」的林志穎,人氣自出道至今依舊高漲,一舉一動都是關注焦點。2013
年8月25日,林志穎的微博粉絲超過2100萬人,為了慶祝粉絲突破2100萬人大關,他開心
分享在網路上流傳的個人光頭PS照,笑稱:「光頭的我光頭的我造型還是可以的」。今年
知名攝影師朱慶福,發現自己拍的照片被修圖,原攝影主旨「中華男兒」遭到嚴重曲解,
因而提出侵權告訴,求償人民幣110萬元。林志穎除了被判支付賠償金,也公開道歉,期
望能得到權利人的諒解。
【林志穎聲明全文】
4年前,看到網路上一張廣泛流傳的我的光頭PS照,覺得p得很有趣就發了微博跟大家分享
。今年,知名攝影師朱慶福老師以PS照侵權為由,上告法庭並索賠110萬人民幣。
http://t.cn/RJOfVxK。
特此宣告:1、因為覺得有趣,未多做考慮就將網友PS的圖片發出來跟大家分享,並未意
識到照片是改動於權利人的攝影作品,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認錯誤,以後
一定謹慎;2、本人尊重智慧財產權,身為公眾人物,我們也有影視、音樂等方面的智慧
財產權需要保護,深知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3、對權利人攝影作品造成的傷害,我深表
歉意,向他誠摯道歉;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並已
由律師向權利人轉達歉意並主動提出賠償意向,期望能得到權利人的諒解;5、作為公眾
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責任、影響,未來再發微博,一定更加謹言慎行,多做思量。6
、謝謝各方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