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之銘言:
: 騎車撞上「帝王條款」!行人闖紅燈罰300...騎士沒違規罰更重
: 2017年02月16日 23:0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高雄市鼓山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21歲的陳姓騎士行至鼓山三路及青泉街口時,撞上了55
: 歲、紅燈闖越馬路的朱姓行人,2人當場摔成一團,雖然雙方僅受輕傷,但陳男機車嚴重
: 毀損。陳男當下氣得起身質問朱男「你為何闖紅燈?」不料卻遭對方回嗆「我在慢跑耶!
: 」
: 事發當下,陳姓騎士一路綠燈也未超速,沒想到在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朱姓男子卻慢跑闖
: 越馬路,陳男反應不及當場撞上,只見朱男挨撞後騰空轉了一圈才落地、而陳男也整著人
: 往前飛撲,2人1車摔成一團。
: 陳男當下氣得質問對方為何擅闖紅燈,不料朱男卻反嗆「我在慢跑耶!」讓騎士當場傻眼
: ,但朱男隨後的反應更大出意料,他見騎士被一句「慢跑」嗆愣在原地,接著說「我本來
: 想走、想說算了,但你機車這樣,我要去醫院還要錢!」
: 針對整起車禍肇責歸屬,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
: 、標線號誌指示」,可處300元罰鍰;但陳姓騎士更慘,依據第44條「行人帝王條款」,
: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最高可至3600元罰鍰
: ,是行人罰則的12倍之多。
: 高雄市鼓山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也指出,依照目前法理,機車只要行經交叉路口,遇到有
: 行人通行斑馬線時,(無論號誌)均應減速慢行甚至暫停禮讓先行,「本案行人雖然是闖
: 紅燈,但他在斑馬線上,還是有絕對的路權!」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16/868337.htm?from=fb_et_news
: hmmmmm……?
既然綠燈沒有絕對路權
那改成紅燈行綠燈停不就好了
紅燈大家都可以走 綠燈必須停
然後行人都沒差 斑馬線劃到哪走到哪
反正被撞別人罰比較多 哈哈
我真是太機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