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124 (....)》之銘言:
: 始就先入手一輛要價90萬、車齡5年的二手遊覽車,在太太跟團幫忙下,每月約可賺到19萬
: 元,在扣除車資保養費、貸款等,每月還有6到7萬元可用,並花3年就還清貸款。
: 蔡姓司機指出,當初會決定自己買車「當老闆」,就是考量到南部的行情,以一趟車資1萬
: 元來說,司機約分到1千元,有些雇主甚至連司機的幾百元茶水費都要分一杯羹,每月底薪
: 約只有1萬到1萬5千元,若以他能跑的趟數來推算,收入會比自己買車還少一半。
: 但想自己「當老闆」也得面臨到靠行的問題,因為受限於現行規定,自買遊覽車的車主只能
: 每月付一定費用給遊覽車公司靠行,且還要付費的旅行社處理自行出團的保險問題,但這樣
: 的合作關係還是存在問題,因為車子是登記在遊覽車公司名下,若遇到心術不正或經營不善
: 的公司,車子可能會被賣掉,而反過來說,若司機時常出問題,遊覽車公司也會很頭痛。
: 目前蔡姓司機所開的5年前新購的720萬歐洲遊覽車,雖然每月貸款壓力大,但在每月工作超
: 過20天、每天工時約13小時的情況下,至少月收入有25到30萬,相對於一些付不起貸款而只
: 能讓車子被牽走的司機,他已經很幸運了。
講白一點就是制度有問題, 整個法令有問題嘛!
要賺多,兩個方式, 1.自己買車,付規費靠行 2.工時長,早點還完貸款!
出事, 到底是 旅行社問題 還是 遊覽車公司問題 ?
人死了,就通通推給司機! 我沒逼他喔,條件開出來,他也願意接的喔!
不是沒幫他保勞健保喔,是當初建議他不用保,但他也沒拒絕喔!
買車靠行, 請問司機聽誰的,給誰控制, 還不是遊覽車或是與行社業者!
原本利潤2000, 後來變1500, 接還是不接,不接我找別人!
說白一點,就是 法令有問題,制度有問題, 太有彈性,各自解讀!
其他各國的法令,沒有參考我才不信!
還不是就 最大面的大頭想賺多, 然後壓榨底下的人,如此而已啦!
大頭想吃肉,所以讓底下的人吃渣! 就是不想平均分配,讓所有人喝湯!
台灣很多問題都是這樣! 都是法令問題!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77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