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違建「10年後再處理」公文曝光 馬英九愛將簽字
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日決定處理內科夾層違建案,但今天上午受訪時,柯對前朝相當不滿,
認為當時官員未積極處理,甚至有一紙公文提到該案「10年後再處理」。《蘋果》獨家取
得這紙公文(會議記錄),發現當時主持會議並簽字的人,正是馬英九時期副市長林崇一
,做出此結論的官員,包括當時市府秘書長李述德、副秘書長楊錫安等13位官員。
從公文內容來看,市府當時召開的會議名為「研商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處理方案會議」
,時間為2007年7月2日,除了當時副市長、秘書長與會外,相關局處包含財政局、消防局
、建設局、建管處、法規會皆派員出席。
針對內湖夾層違建該如何處理,當時會議紀錄做出三點結論,其中最有爭議莫過於第二點
「本案暫緩拆除期間建議『以10年為限』,基於容積總量管制原則,本案夾層違建暫緩拆
除期間,以購買(如法令許可)或凍結(如無法律可適用)市府在內湖科技園區內所有之
容積為原則,有關容積管制之來源、方法…等,請都發局再予研處」。據了解,公文中所
提及10年為限,就是柯口中所說「10年後再處理」。
如今10年過去,該案正好落在現任市長柯文哲手中,據了解,柯日前在會議不滿前朝的處
理方式,認為這樣的行為根本是顢頇,最後市府決議,目前內科統計有147間夾層違建,
已有7間包括1間政府單位違建準備拆除,剩下希望透過代金繳納、補辦照方式就地合法,
但屋主必須在4月1日前提出申請,目前預估每戶若要繳交代金,金額可能介於1至3千萬元
左右。
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市長相當重視公安議題,現在就是以正面態度來處理長久累積的
問題,接下來會要求局處依相關規定辦理。(陳思豪/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217/1058575/
原來不是英九簽字的!!!!
英九表示:
一個會議紀錄可以寫十年為限.....也是開眼界了XD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2-17 20:38:00
後台硬硬的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7-02-17 20:38:00不沾鍋?
作者:
aesdu (123)
2017-02-17 20:39:00十年
作者:
yoher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7-02-17 20:39:0010年之後再延10年
作者:
plum306 (梅子)
2017-02-17 20:40:00馬英九就是廢物阿
作者:
swommy (鮪魚)
2017-02-17 20:41:00可以用瀆職送辦嗎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2-17 20:41:00他是大政治家阿 才能說出 大中華最偉大的核心 自求多福啊
作者:
sidvrra ( )
2017-02-17 20:42:00往後推,反正我任內不要有罵名。 垃圾不分藍綠
作者:
kanoki (zzz)
2017-02-17 20:43:00廢物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7-02-17 20:43:00金額可能介於1至3千萬元 又在向人民挖錢了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2-17 20:43:00馬微拉?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7-02-17 20:44:00這好像是chungrew板友說的擔責任
愛將到名字都沒幾個人聽過 這是哪門子愛將而且柯廢還敢說違建?自己也沒辦得多好又流於作秀還有臉批評前朝
作者: MXZR 2017-02-17 20:53:00
餘蚊在大水庫之前我也沒聽過
作者:
jay3u7218 (無敵穿牆éµé¦™è…¸)
2017-02-17 20:55:00就這群人執政八年台灣 難怪台灣沈淪
作者:
felix1111 (Medic Felix.Z)
2017-02-17 21:05:00各種擦屁股
作者: gwenwoo 2017-02-17 21:23:00
有 憑 有 據
9.2又再秀下限了 林崇一沒聽過不會google喔就算林崇一沒聽過 李述德總該聽過吧 他不算馬愛將嗎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2-17 21:37:00擺爛
作者:
AtSeed (Nirvana)
2017-02-17 21:39:00爽領退休金
作者:
tenshouw (tenshouw)
2017-02-17 21:44:00黨工噓柯p算工時嗎
作者: GABA (asdf) 2017-02-17 21:47:00
不是馬簽但還是算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