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機連上14日 周比蒼: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作者: k91011022 (徬徨)   2017-02-17 23:19:51
假設,政府到時強制規定 一日遊長時間要有兩位司機
某間旅行社,當日的兩位司機其中一位還是處於過勞狀態下開車
然後還是出事了.
這樣責任應該要算是該位過勞司機?
還是讓他前幾天過勞的老闆的責任呢?
又,過勞定義很難計算,像小弟輪班搬貨的 兩天就覺得蠻累
有的同事喜歡一次六天 解如一下加班一下不加班的問題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7-02-17 23:20:00
靠行這種為何可以存在我是當權一定先廢除這種陋習
作者: mj2124 (CL)   2017-02-17 23:21:00
派二位就是要防止過勞啊,請一個已經過勞的來老闆腦子壞了??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2-17 23:21:00
意外不可能完全不發生,就是機率高低的問題
作者: kdy (K大)   2017-02-17 23:27:00
就算讓你周休三日,每日休息16小時,你開車敢保證沒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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