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會譴責這些家屬想要錢,因為這是最基本的人之常情。
有人傷心的要命不想再跟蝶戀花有任何牽扯打官司之類的,想拿400萬走人。有人除了
傷心還想要更多,因為400萬只是最基本理賠,復興空難一人都16XX萬了....要求政府
出面很奇怪,政府不是律師,頂多只能把業者提起公訴,監督整個程序,但不是幫你討
錢的。首先至少必須要先委託個律師或律師團,是要打單獨訴訟還是集體訴訟?有人只
要錢,有人也要錢也要告,不過基本上告了是想拿更多錢,意見談不攏。
這種東西誰都不想碰上,但是碰上了誰都會失去理智,目前看起來至少要先整合內部的
意見。但是其實現在立刻的衝突點就是司機和乘客雖然都是罹難者,但是如果後續調查
結果出來顯示司機有疏失,那他們的利害關係就會完全不一樣,真的。到時候怎麼辦?
自救會拆夥?互告都有可能.....
再次強調,我不會譴責家屬想要錢!錢畢竟是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唯一能慰藉他們的辦法
了,其他都扯淡。不過不管走哪種模式採取的策略和方法可說完全不一樣,現在就是無
法整合呀!不是說有29人自救會了?但是這自救會大概裡面就吵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