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rk0816 (阿杯)》之銘言:
: 今天看蘋果新聞。200多名涉詐台人 遭西班牙引渡中國
: 我以前的看法,是台灣跟中國混為一談。
: 我們要堅持我們的主權、我們的國格。
: 應該送回來台灣受審判。
: 可是看到最近法官都輕判犯人,造成社會成本增加。
: 台灣為什麼都要養一些垃圾法官。輕判犯人。完全不考慮被害家屬的感受。
: 我現在觀念改了。
: 詐騙中國的,送去中國審判。台灣也不需要跟中國爭什麼司法管轄權了。
: 中國的法官判刑都比台灣重。讓他們這些詐騙集團去中國吃牢飯,槍斃好了。
: 幹嘛台灣還要養這些犯人、垃圾?
: 不知道各位鄉民的看法呢?
: 本文拒絕支持廢死的垃圾推文。謝謝!
我們的國民 不由我們的法院審判
哪天你出國被中國冠罪名抓走
記得你今天講的話 不要尋求什麼協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