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是五年以下
我國人在國外犯罪3年以上才能遣送回國審理
本來就沒有辦法帶回來
即便帶回來也不一定能受理
大概是這樣
作者:
sawkuanwoo (大家快來darkchess下暗棋)
2017-02-19 09:28:00那當時為什麼要讓肯亞詐騙犯遣送回台?不是也不受理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7-02-19 09:29:00
現在任何的解釋看起來都只像是辯解
作者: encorej77107 2017-02-19 09:31:00
支持空心菜的本來就是笑話說看看他上來後做到什麼了
作者:
boui33 (bou)
2017-02-19 09:31:00因為依照最高法院見解,大陸屬中華民國領土,所以有審判權。認為一邊一國的,卻認為有權審理,奇特啊。不過最近好像有修法擴張審判權範圍了。
作者: kobeyo (爽哥) 2017-02-19 09:33:00
詐欺犯送給對岸有啥不好 當除一堆頗ㄏ
就一堆滯台支怕罪犯被送到祖國不利支那,一直帶風向要把他們送給台灣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