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勞工局長 打臉勞動部長
勞動部長林美珠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只要司機把車門關起來,可以散步、做操,那就算
休息時間,引來立委不滿,認為閣員「休息、待命」分不清楚,六都勞工局長也不約而同
「打臉」林美珠表示,開車、待命與維修保養車輛,都應該算是工作時間,「不能只有手
握方向盤開車時才算是在工作!」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桃園市勞動局長王安邦均表示,勞動部曾函釋,指職業汽車駕駛
人工作時間,是以「到達工作現場報到時間為開始,且其工作時間應包含待命時間在內。
」一般來說,職業駕駛職責除「手握方向盤」開車時間外,也包含維修車輛、乘客安全與
一些服務功能,若僅以開車時間為工時,不符合實務經驗。
高雄市勞工局長鄭素玲說,遊覽車司機載客到風景點,待命時間應該算是工作時間,「從
以前就這樣認定」,因為客人可能隨時要上車拿東西,司機沒辦法隨心所欲想做什麼就做
什麼,並不是真正休息。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待命」在以往案例中,一直都認定算是工時,司機須在定
點等待客人,也當然應該算是工時,政府應保留彈性認定空間。
王安邦舉例說,遊覽車駕駛載運遊客至某景點,遊客11點下車到景點遊玩,表定14點集合
上車,這3個小時若司機可自由運用,就不算工時,但若有遊客留在車上不願下車,或是
司機必須熱車、加油等,就應認定為工時。
台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依《勞基法》規定,如駕駛於空檔時仍持續受雇主指揮監督
,即屬工作時間,由於駕駛工作涉及公共安全,資方應給予駕駛充分時間休息,同時落實
駕駛工時管理,並關注掌握其健康狀況,才能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乘客安全。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強調,待命就等同值勤、上班,沒有定義模糊地帶,執行也不會出
現窒礙難行情形,司機執行勤務,本就不會單純只看「開車中才有上班」,其餘非開車時
間也都是待命狀態,不可能解讀為休息。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19000283-260114
用人唯才,
內舉不避親
果然是菜英文牠表姊,
一樣不食人間煙火
政治人物的劣根性,硬拗!
有錯就改,面子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