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拍扁麵包師與乾姐鬧翻 自爆白狼金援沒拿到

作者: clark0816 (阿杯)   2017-02-19 19:47:12
※ 引述《fta168 (55)》之銘言:
: 拍扁麵包師與乾姐鬧翻自爆白狼金援沒拿到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219/1059656/
補充他乾姐的說法。同一新聞。後增的部分。
而王友蘭今天下午3時則出面駁斥黃士福的說法,並提出開店至今所有帳目與單據佐證,
她說,當初黃接受到各界捐款後,自己幫忙找店面,黃出資購買設備器材和裝潢,「根本
沒約定每人各出39萬」。
王友蘭還指,黃共收到多少捐款自己不清楚,但當初含一名陳姓總裁捐款20萬,與張安樂
的30萬在內,都是匯到黃士福帳戶,自己沒經手。而他拿出39萬後,不足部分自己還幫忙
支付,「自掏腰包至少22萬」。黃士福指控私吞,「請問到底是私吞了什麼?」
王友蘭出示帳目,證明黃士福開業期間麵包材料費共38143元,「不解他哪來代墊材料費
12萬」。王還說,去年12月28日開幕至今年1月25日營業額約20萬,但扣除店租等成本後
,現金含帳戶剩3萬多,因此拿出1萬和黃士福64分帳,但黃士福說,「姊姊妳辛苦了,1
萬我們各拿5千」,怎又變成我只給他5千元薪資,根本睜眼說瞎話。
王友蘭說,黃士福一再胡說已損害到自己名譽,明天上午將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誹謗與
妨害名譽。
心得:
有一句台語,菜蟲吃菜,菜喀(下之意思)死。
黃士福的行銷手段。是拿著白狼的錢在消費。
我真不知道當初拿錢給黃士福的人。心裡在想什麼?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辛苦了,去買麵包的9.2。
不知道黃士福麵包師傅的麵包,好吃嗎?有人吃過嗎?
呼叫黃智賢歐巴桑,趕快救救黃士福。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2-19 19:48:00
是要吵新聞吵到什麼時候啊?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7-02-19 19:48:00
9.2持續秀下限
作者: kerogunpla (To be a bad man)   2017-02-19 19:48:00
偉哲妹已經消費完這件事了 不會再理他了啦
作者: zzxcasd (嚇嚇有名)   2017-02-19 19:48:00
3萬多給5000? XDDDDDDDD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2-19 19:50:00
嘲笑好 這種貨色真丟臉我在不爽的是賣麵包的 你閱讀能力是不是有問題?
作者: hkd2 (C#爆了...)   2017-02-19 19:51:00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2-19 19:51:00
→ winu: 賣麵包賣成這樣?不要笑死人啦 這裡不是寫了?這麼急著把我打成9.2是怎樣啊?
作者: brea   2017-02-19 19:53:00
爛泥糊不上牆.....
作者: f124 (....)   2017-02-19 19:53:00
現在都沒新聞可以取暖 要體諒吱阿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7-02-19 19:53:00
一個月營業額竟然有到20萬?
作者: hkd2 (C#爆了...)   2017-02-19 19:55:00
其實可以考慮搬到新北市去呀!9.2會買
作者: KissMeMoMo (阿尼古)   2017-02-19 19:55:00
9.2很凱阿 買到20萬 一個月20萬 就要開發票了
作者: amovie ( )   2017-02-19 19:56:00
營業額20萬 實賺3萬 果然是KMT經濟學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2-19 19:56:00
自己出個3萬 就把捐款數十萬當自己的通通要拿回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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