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打LoL嫌隊友表現差 刻意私訊羞辱人卻

作者: safelove (安全的愛)   2017-02-19 20:51:51
證據到底有無造假,其實法官可以自由心證啦,
所以如果法官提出來的理由夠充分,
那我覺得判有罪是合理的。
但問題就是在於,法官提出來的理由很爛,
「兩玩家與吳男素昧平生,沒理由偽造證據冒險誣陷」
如果真的照吳男所說,他有私訊辱罵這兩位玩家,
私訊被罵不能告公然侮辱,但又恨的牙癢癢,
因此偽造證據,把私訊變成公頻,也不是說不過去。
當然就我自由心證,也相信鍾女和林男沒有偽造證據啦,
只是法官要替他們護航,應該使用更好的理由,
用這種狗屁不通的理由說明證據力,只讓人覺得法官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 引述《yoyoflag (無能總比低能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7-02-19 20:52:00
(づ′・ω・)づ 法官很少會玩遊戲吧QQ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2-19 20:52:00
判決書看過了嗎 我也沒看過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2-19 20:55:00
U簡單說就是要修理他啦 嘴賤 而且之前也被告過了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2-19 20:55:00
那個男的可以告遊戲公司沒有保存證據害他被罰錢嗎?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2-19 20:59:00
你要被罵法匠了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2-19 21:06:00
http://paste2.org/swp1ZaM3 判決書隔壁板有人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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