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視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警消人員很過勞 時力支持組工會
3.完整新聞內文:
遊覽車駕駛過勞引發爭議,不過您知道,最基層的警消人員,其實過勞情況更嚴重,以員警來說,加班時數每個月達到80小時,而且依法還不能組織工會,協商爭取權益,時代力量黨團就提出,應該修改工會法,讓警消能捍衛自身尊嚴。
拿出一張張員警執勤時的辛苦照片,其中這張好幾個人累到躺在長盾牌上,特別讓人動容,也格外諷刺。
員警的辛苦,不在話下,而且現在因為人力缺口達到20000名,平均每個月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7年來,過勞死人數70人,消防人員也一樣,捕蜂抓蛇樣樣來,至少得連續工作24小時,才能休24小時,有些縣市更誇張,得連上48小時,才能休24小時。
滿腹苦水,但當警消想爭取自己權益,卻因為工會法第4條,沒給他們組織工會的權利,只能犧牲少的可憐的休息時間,上街抗爭,時代力量黨團就提出,應該修法,納入警消。
徐永明希望透過修法將基本尊嚴還給基層警消,畢竟以蝶戀花為例,當駕駛過勞,無法保障乘客安全,警消過勞,又怎能保障民眾人權?(民視新聞陳妍伶、李志銳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7220S03M1#
5.備註:
人民抗爭惹警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