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按喇叭女子伸中指回應 代價是五千元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7年2月20日 上午6:07
竹科一名卅六歲林姓女子,因為不滿後方的自小客車吳姓男子按喇叭,居然搖下車窗,伸
出左手朝吳姓男子比中指。吳姓男子一氣之下,檢具行車記錄器控告林姓女子公然侮辱。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姓女子行為已觸犯公然侮辱罪,加上犯後沒有和當事人和解,法官最後
判處林姓女子罰金五千元,可易服勞役五天。(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在竹科工作的林姓女子,去年十一月底早上開車行經新竹市光復路及介壽路口時
,因遭後方自小客車吳姓男子猛按喇叭,林姓女子竟搖下車窗,伸出左手,在眾多車流之
間,大辣辣的朝後車駕駛吳姓男子比中指。由於吳姓男子不甘受辱,拿著車上的行車紀錄
器畫面,向警方控告林姓女子公然侮辱。
而被控比中指的林姓女子在檢警偵訊及法官審理時,都坦承犯行。但林姓女子供稱上班尖
峰時間,因不滿後方車輛猛按喇叭,一時心急才會比中指向對方抗議。法官審理後認為被
告林姓女子行為已觸犯公然侮辱罪。但法官審酌林姓女子因行車糾紛,一時心急才會朝當
事人比中指,致吳姓男子名譽受損。由於林姓女子至今仍未與當事人和解,法官最後依公
然侮辱罪名,判處林姓女子五千元罰金,可易服勞役五日。警方獲悉判決後表示,比個中
指代價是五千元,還要跑法院,的確划不來。民眾在開車時也常遇到類似狀況,足引以為
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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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寶不意外
還好不是在台中,在台中就要被請吃土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