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bizhuabing (我が名はめぐみん!)》之銘言:
: 台北市警方日前在西門町旅館查獲應召女子賣淫,現場除了應召的張女(25歲)還有廖姓嫖
: 客(21歲),訊後將兩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但單純的賣淫案件背後卻有個令人辛酸的
: 故事。
: 根據了解,張女原本在餐飲店當服務生,1年多前認識現任男友,未料交往後她才發現男
: 友沉迷簽賭網站,還積欠上百萬元賭債,男友每次被人追債就找她要錢。張女心軟不忍男
: 友被債主逼債,只好到中山區酒店上班。
: 張女為了加速還錢,在酒店認識應召站經紀,背著男友下海賣淫。應召站業者見她身材窈
: 窕、臉蛋甜美,讓她化名為「小安」,每次賣淫價碼8千元。嫖客廖男告訴警方,他單身
: 多年寂寞難耐,剛好有應召站用手機通訊軟體隨機發送攬客圖片。
: 他見張女照片乳香四溢忍耐不住,才與應召站聯繫買春。雖然本人與照片略有落差,但他
: 當時「餓暈頭」,不願打槍換人,交易後才被查獲。
: 警方說,張女沒去酒店上班時,就在家等候應召站指示,再依約前往特定地點賣淫。日前
: 被經紀人通知到西門町中華路上旅館接案,才剛交易結束,就被逮捕,警方訊後將她與廖
: 姓嫖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 蘋果即時:https://goo.gl/TzF1sg
話說我實在很不解
性需求明明應該是和吃喝玩樂一樣
是人最基本生理的渴望
為什麼要用法律限制??
21歲可能還好
今天一個交不到女朋友 3X歲還沒有性經驗的男生
想破處 去街上強暴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