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僕裝」餐廳不請男服務生 違性平遭罰

作者: kimiya1 (888)   2017-02-21 09:09:03
不要說女僕店招募女店員了
連要照顧女病人而招女看護
為了教女兒而招女家教
要配女聲而招女配音員
要辦活動而招女show girl
要畫女體而招女體模特兒
這些在台灣全都是違法的
而且罰得比積欠工資不發薪水還重的多
作者: fen1110 (楊)   2017-02-21 09:15:00
可以不請,只是不能不給面試機會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16:00
結果法律在這些case下只是在浪費大家時間而已
作者: arko1018   2017-02-21 09:17:00
可以不給面試機會但不能說不請某性別的人有人就是不愛聽真話就是愛浪費時間 沒辦法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09:18:00
老闆心裡已經認定不請 還叫人來面試 好聽一點叫玩弄請問這是不是一種假掰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20:00
就算是假掰 也是老闆假掰啊 關法律啥事?
作者: fen1110 (楊)   2017-02-21 09:20:00
通常這種情況老板是不會叫男生來面試的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21:00
如果今天公開條件召募 例如筆試等 就不會那麼假掰
作者: liannhwa (liann)   2017-02-21 09:22:00
浪費大家時間 就合法了 謝謝指教
作者: fen1110 (楊)   2017-02-21 09:22:00
這個法律的用意沒有試圖去改變有既定性別印象的人,而是要求他們把它藏起來,這樣或許未來這種既定印象會變淡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09:25:00
老闆的假掰就是因為規避法律造成的呀 什麼叫不關法律的事 我的天呀這邏輯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26:00
規避法律 是老闆的問題啊 為什麼不是去檢舉老闆?不然你舉一個讓老闆無法規定的法條來看看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09:27:00
或許變淡 不錯的想法 那請問有沒做過數據分析是否有效該不會跟我說一點科學根據都沒有吧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28:00
不要再扯了 不然你要說這樣很雅掰的科學數據在哪?
作者: f124 (....)   2017-02-21 09:28:00
性別平等立法本來就是只能要人藏起來 你沒辦法管人怎麼想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09:32:00
有不合理的法律在 所以才會規避 法律應該是因為它合理所以人民去守法 如果今天法律合理 人民硬是不守 才是人民的錯 譬如 街邊亂停車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33:00
所以女生因為安全顧慮上想請女家教,為什麼要被遏止?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09:36:00
誰說人的想法無法改變 是有沒有用對方法 照你的邏輯做了壞事的人不會改變做壞事的想法 那幹嘛坐牢 全部槍斃提高治安是嗎?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38:00
原來逃漏稅的人都是因為法律不合理所以規避啊 XDDD因為不合理所以規避 跟違規被警察抓了的醉漢理由一樣況且真要覺得不合理 應該是試著去推動修法吧怎麼會是被開罰了才在那邊不合理 根本就藉口一堆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40:00
現在安全顧慮變成跟逃漏稅同樣的事了嗎?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40:00
再來 家教並不屬職業工作範疇 這種例子也舉得出來?女僕餐廳請女生是為了安全顧慮????? WTF????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41:00
就是認為該修法阿,你自己都這麼說了...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09:42:00
逃漏稅是為了自身利益 就跟街邊亂停車一樣 而原案例中的老闆不請男生 請問他賺到了什麼利益?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42:00
安全顧慮是講女家教啦,你要這樣扯就不必討論了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46:00
家教就不是個職業 你舉例就失敗啊原案例的老闆 以女僕為賣點就是一種利益啊 不然勒?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48:00
所以你把安全顧慮連結到女僕餐廳並講了wtf是啥鬼?家教不是職業也是法律沒有規定進去的不是嗎?要是哪天法律因職業家教太多,把家教也修進去呢?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50:00
現在在講工作應徵 你舉一個不是職業的來說是哪招?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51:00
法規需不需要修正本來就是有空間的,不是通殺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51:00
你怎不乾脆說酒店女也限女啊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52:00
你要不要看這篇回應裡面提了哪些例子?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53:00
簡單來說 女僕餐廳是有登記營業證 就受性工法管轄你開店前就該知道了 然後應徵的時候就該注意就算你面試要搞黑箱 老闆自己決定了算 只錄取女的也不該公開應徵的時候寫限女 就這麼簡單很難懂???而不是被開罰了在那邊哇哇叫說法律不合理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02-21 09:56:00
唉,法律萬能,法律無敵,性平法都沒有漏洞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57:00
不是性平法 是性別工作平等法 你搞錯兩個法了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09:57:00
店家的賣點是店家賺錢的手法 跟請不請男僕有啥關係 我是問 不請男僕會得到什麼利益 還是你要說 請了男僕會損及店家利益 這樣你反而認定男僕不好了喔 而我本身認為無關利益 所以重點在法律合不合理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7-02-21 09:58:00
再來 有漏洞不是等被開罰才說 更不用說你提的根本瞎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2-21 10:00:00
沒被執行過的法律 就馬上知道有沒漏洞 是先知嗎 邏輯越來越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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