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不可能過都委的,京華城這塊地因為是台灣首宗工業區轉變為商業區的案例,因
此只能正面六大營業項目:
1. 公共空間 2.購物中心 3.旅館 4.商辦 5.文教設施 6.停車場
當初在郝斌斌時代,就多次想變更為住宅區建豪宅,都駁回了,更何況柯P任內。
如果京華城這先例一開,我看大直內湖那邊的工業住宅,一樣要求比照辦理,那願意進行
所謂的”輔導合法(強制拆除)。
原本京華城的算盤是 大巨蛋興建完畢+臺北機廠轉為商業區,可以將人潮帶往京華城,讓
業績回流重返榮耀。
但是,兩項如意算盤皆落空,大巨蛋變爛尾樓,臺北機廠要變成文資博物館。京華城勢必
要轉型才能維持盈虧,我猜才又開始在媒體搏版面,開始吵土地使用變更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