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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女子邱逸婷8年前拒絕男友張凱華提分手,2人談判約8小時後,張男離奇吞藥身亡,
事後邱女被控灌毒殺人,高院更一審認定張男可能因情緒失控而服藥自殺,但邱女關門3
分33秒阻撓消防隊員救人,已觸犯遺棄罪,今加重改判邱女1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今天宣判時,已嫁作人妻的邱女今沒現身,但有一對疑為張男親屬的女子到庭聽判,不過
拒絕回答媒體提問,也不對判決結果表示意見。
判決指出,生前擔任房仲的張男(35歲)與邱女(36歲)原在北市同居,張男後來劈腿一
名蔡姓女子,2009年7月23日上午5時許,張男向邱女坦承變心並要求分手,邱女拒絕,2
人一直談到當天下午1時許,邱女用張男的手機打給蔡女嗆聲:「他要自殺!」並揚言:
「妳願意離開他(張男),我才願意救他!」
蔡女連忙應允,並找朋友陪同,當天下午4時許趕到張男住處,邱女不願開門,蔡女急得
打119報案,邱女仍以張男在休息、不想被打擾為由,關門阻擋消防員3分33秒,經消防員
不斷勸說,邱女才開門,但張男被抬上擔架時心跳每分鐘高達200次,還沒下樓就心跳停
止,到醫院前死亡。
邱女否認灌毒殺害張男,聲稱張男受不了內心情感糾葛,突然說想自殺,並擅自從她的背
包拿出治療心律不整的藥物及安眠藥大量吞服,約1小時後她才發現張男半裸倒地,脫糞
、抽搐且意識模糊。
邱女堅稱張男交代她不能報案,她第一時間不知張男偷吃她的藥,也不曉得同時脫糞、冒
冷汗與氣若游絲代表生命有危險,否認不甘情變而灌毒殺人,更否認氣憤張男劈腿而故意
袖手旁觀。
一審依解剖報告,認定張男當時吞服約180顆治療心律不整的鈣離子阻斷劑,在救護人員
抵達時已幾無救活機會,且無證據證明邱女灌藥,也不構成遺棄致死罪,僅依普通遺棄罪
輕判4月徒刑。二審仍認定無法證明邱女殺人,但邱女明知張男當時狀況極糟,卻不知輕
重未送醫,依違背法令遺棄罪加重改判10月徒刑,經最高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今上午再加
重改判邱女1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