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課本讀到[漢摩拉比法典],主張以血還血,以牙還牙,超有存在感。
人類社會演變到現在,愈來愈文明化,愈來愈重視人權。
已開發國家如挪威,已實質廢死不說,監獄還搞得像私人招待所。有沙發,有電視,有
冷氣。
愈是高度文明化的國家,法律制度就愈是沒有存在感。
老子主張[無為而治],翻譯成白話的意思就是:最好的管理就是不需要管理。
如果每個國民都是高度自律的個體,那麼司法機關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台灣的法官常常重罪輕判,大奸大惡之人往往關沒幾年就假釋出獄了。
台灣的司法是不是發展到最後,變得完全沒有存在感了?犯下再大的罪,都只要在律師的
指導之下,悔過書寫一寫交出去就可以獲判緩刑了呢?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02-21 13:20:00籃球愈強的國家,籃球規則就愈沒有存在感覺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2-21 12:59:00你的意思是 法律不能滿足人需求 而不是法律沒有存在感不過到最後人類社會應該會無視法律存在吧 街頭事街頭解決善用文明手段的就會用文明手段達到目的 少人走法律途徑了反正法官跟公道伯差不多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7-02-21 12:55:00
挪威的法律真的沒什麼存在感,殺了七十幾個還可爽爽過死了那麼多善良老百姓,保住了殺人魔的性命只為了假掰的廢死理想,令人讚嘆
台灣是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你看土豪哥,魏應充
作者:
hdjj (hdjj)
2017-02-21 12:53:00或許該說,當社會愈文明,愈需要有明確的定義區分彼此的界限
作者:
hdjj (hdjj)
2017-02-21 12:51:00就算全世界都是好人,世界也不會和平的.
作者: j888jason888 (飛翔) 2017-02-21 12:51:00
不是社會愈文明,人犯罪的可能就越低,法律就越不會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17-02-21 12:51:00法律是最終約束啊 一般來說的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