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男服務生 早餐店罰15萬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2月21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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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不雇用男生挨罰!板橋區某知名早午餐店徵服務員,豈料男子小倫(化名)致電後
,店家卻以「我們不請男生」為由拒絕,憤而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勞動局就業歧視評議
委員會認為,求職者的性別與是否能勝任服務員無關,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15
萬元。
小倫去年9月透過求職網站,前往板橋某早午餐店徵求外場服務員,沒想到店家一聽到是
男性,馬上就以「我們不請男生」為由拒絕,小倫認為遭到性別歧視,憤而申訴。勞工局
受理後也匿名假裝求職者致電,同樣遭店家拒絕。
業者於勞工局約談時也表明,因外場需要穿裙裝,「為要統一服裝,所以只請女生」,也
表示「因外場都要穿裙裝,所以才會直接回覆不請男生,避免求職者白跑一趟」。
就業安全科長陳兆年表示,除非工作內容確實有限制性別必要,像是女性內衣銷售員限女
性,或男性服裝模特兒限男性,否則不得限制求職者性別。而依早餐服務員的工作性質來
看,求職者性別與是否能勝任並無關聯。
陳兆年說,該早餐店以服務員須穿裙裝制服為由,對求職者差別待遇,明顯違反《性別工
作平等法》,依法可處30萬以上150萬元罰款。勞工局考量業者營業規模較小,故處15萬
元罰鍰;記者致電店家,業者不願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