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防部:高中生打靶成績優秀者 可獲

作者: oftisa (oo)   2017-02-21 14:56:46
就是有些人喜歡譁眾取寵,以為只要罵國防部就能得到鄉民的讚
這個政策是第一步,應該找到更多能激發士氣的作法
國防教育的課程也應該更多元,學生也可以選擇不同的主題
管理的、科技的,戰技操演的;依個性不同培養不同的人才
總之絕對不要再有教條式的主義灌輸,這根本不是教育,學不到甚麼東西
假如能將國防跟日常結合,真的可以學到有意義的知識
另外打靶的問題,會不會變成黑道練槍的好時機呢?
法律應該規定,只要使用到軍事技能犯罪的就要用軍法審判,尤其台灣是徵兵制國家
這樣的法律是理所當然的
當了兵,學會軍事技能,又用軍事技能犯罪當然要使用軍法審判啊
※ 引述《YummyDurant (金州腿王)》之銘言:
: 國防部:高中生打靶成績優秀者 可獲狙擊手親自教授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221/1060783/
: 偉哉國防部
: 這樣可以製造國家更多神槍手
: 未來送去國外屌打IS
: 花錢養這個比買三等玩具好多了
: 國防部真的好棒棒
作者: mocca000 (優質妹文製造機)   2017-02-21 14:57:00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7-02-21 14:59:00
就是個可悲的沒腦酸民
作者: eddie220029 (忍者龜頭痛)   2017-02-21 15:00:00
備份給推
作者: edward13 (-_-)   2017-02-21 15:02:00
NICE
作者: sd810305   2017-02-21 15:04:00
軍法審判是看你有沒有軍人身份,不然誰敢當兵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7-02-21 15:04:00
問題高中生接受軍事技能訓練(狙擊手)身分也不是軍人,怎麼用軍法審判?
作者: YummyDurant (金州腿王)   2017-02-21 15:06:00
過獎過獎
作者: ggeneration (於夜空之中歌唱)   2017-02-21 15:22:00
我想參加.....
作者: strayfrog (蛙)   2017-02-21 15:22:00
你說的軍法那個感覺土製爆裂物那種比較能成立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2-21 15:36:00
請定義何謂軍事技能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7-02-21 15:38:00
你最後那點太無限上綱 這樣類推的話理論上台灣所有服過兵役的男性在達退役年線之前都應該適用軍法才是現在的制度已經夠用了 就是具特殊專的退伍人員例管例如爆破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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