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新竹1名羅姓男子(28歲)在竹北某一社區擔任保全員,結果竟與社區女住戶搞不倫,育
有一子的林姓人妻(33歲)紅杏出牆偷腥,成為人妻的小王。去年3月中旬間,兩人一時
按耐不住慾火,相揪到社區的廁所大玩四腳獸。3月下旬,人妻背著博士夫蔡男(39歲)又
與小王相約到廁所激情嘿咻,只是人夫察覺妻子行徑怪異,前去廁所查看,才發現2人竟
在廁所偷腥,憤而報警抓這對偷腥男女,怒控兩人妨害家庭。
人夫事後撤回對妻子告訴,妨害家庭獲不起訴,而羅男去年新竹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刑2
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蔡男6年婚姻因此生變,去年5月間夫妻離婚,讓蔡大受打擊,身
心受到極大創傷,對家庭已無法產生信任感,精神痛苦,去年向新竹地院提出60萬元損害
賠償。由於羅男均未出庭反駁,新竹地院民庭法官認定羅男與林女偷腥,破壞兩夫妻的婚
姻忠實義務及家庭生活美滿,造成原告精神痛苦,認定原告主張有理,判小王應賠人夫50
萬元。(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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