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5車禍》1家4口3死 他卻無法申領妹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7-02-23 15:11:05
看來有人根本沒搞清楚什麼叫作責任險,它的意思就是如果出事了對第三人要負賠償責任
時,由保險公司代替業主賠償給第三人,如果依法業主不用負責,那保險公司也沒有理由
賠償,這就是責任險,被保險的對象是業主不是第三人!
那回到本案,哥哥為什麼不能請求妹妹的理賠金?原因很簡單啊,那就是因為在民法上哥
哥對於妹妹的死亡本來就沒有請求權基礎啊!他對妹妹本來就沒有撫養請求權,就算妹妹
死亡也不會遭受到直接損害(失去撫養義務人),自然無法對業主求償,既然業主無須對
哥哥負責,那保險公司又何須理賠?除非哥哥能證明其有實際支出喪葬費用,否則他在法
律上就是無請求權,這跟先死後死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至於慰撫金,那是損失填補的例外,在你沒有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下,以金錢補償精神上
損害,依據例外從嚴的原則,法條既然都規定了有權請求者只限於一等親直系親屬,不包
含二等親的旁系親屬,那你還有什麼理由請請求保險公司理賠?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死者最大好嗎?
※ 引述《YKM519 (來聊天吧)》之銘言:
: ※ 引述《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之銘言:
: : 國5車禍》1家4口3死 他卻無法申領妹妹的保險金…
: : 2017-02-22 20:19
: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日前發生翻覆事故,釀成重大傷亡,當

: : 《蘋果》報導,富邦保險及旺旺友聯保險是引用《民法》194條告知李男無法理賠,
家?
: : 旺旺友聯產險副總潘少昀對此表示,雖然一般強制險有定義理賠順序,但旅行業責任

: : 不過律師宋重和質疑保險公司明顯在推託,民法194條為「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
害?
: : 自由時報
: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83371
: 事實上就是立法原意沒有考慮到這次的特殊狀況啊
: 當死者 受益人 一等親 同時意外死亡
: 那保險業者就可以依法不需理賠
: 承認法律有問題被鑽到漏洞很難嗎..
: 業者貪小便宜 鑽法律漏洞省錢
: 結果還一堆人護航...
: 我當然知道業者沒違法。
: 但明顯悖離保險原意
: 在這種情形根本沒有保護到妹妹的權益
: 結果還一堆人說依法行政。
: 真是好笑
: 難怪保險業賺很大
: 家族出遊死一個人要陪
: 但死到剩一個可以少賠一個
: 還有人護航
: 偉哉鬼島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2-23 15:14:00
要先處理父母的繼承和妹妹子女的領養才可以請保險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7-02-23 15:14:00
法盲跟民粹繼續崩潰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2-23 15:14:00
娶了妹妹就好了啊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7-02-23 15:15:00
只要民粹思想的人越多,台灣的司法只會越退步
作者: roseritter (滿城皆帶閃光彈)   2017-02-23 15:15:00
作者: neglect   2017-02-23 15:16:00
理盲會直接忽略你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2-23 15:16:00
不然有些人出 險又不負責處理丟給政府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7-02-23 15:17:00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7-02-23 15:17:00
對他們來說則是能撈就盡量撈,不能撈也要硬凹
作者: bypetty (幻風)   2017-02-23 15:21:00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作者: linzero (【林】)   2017-02-23 15:21:00
只是這會給人一種出事不用負責的觀感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7-02-23 15:24:00
得到教訓 以後不要全家一起出遊
作者: GanKer (蘇胡)   2017-02-23 15:24:00
其實保險業真的還蠻爽的!死錯方式還領不到...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7-02-23 15:25:00
所以這保險的處理方式 很難讓人苟同啦 XD 話術可以講好點
作者: sesee (小七)   2017-02-23 15:30:00
話術? 先去了解一下保險在幹嘛好嗎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2-23 15:36:00
這時候拿出妹妹欠我兩百萬的公證借據可以請求嗎?
作者: vokey (小馬)   2017-02-23 15:39:00
銀行跟保險業就是喜歡用一些話拐人家的錢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2-23 15:39:00
兄弟姐妹不是互負扶養義務?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02-23 15:42:00
所以律師說可以是唬爛的了...你比律師還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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