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結論
可以賠。
責任險的基礎就是有賠償請求權的人可以要求賠償。
194規定的是非財產上之賠償請求
但還有192,可以請求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如醫療喪葬費
只要哥哥出錢處理,就有賠償請求權,懂嗎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看來有人根本沒搞清楚什麼叫作責任險,它的意思就是如果出事了對第三人要負賠償責
任
: 時,由保險公司代替業主賠償給第三人,如果依法業主不用負責,那保險公司也沒有理
由
: 賠償,這就是責任險,被保險的對象是業主不是第三人!
: 那回到本案,哥哥為什麼不能請求妹妹的理賠金?原因很簡單啊,那就是因為在民法上
哥
: 哥對於妹妹的死亡本來就沒有請求權基礎啊!他對妹妹本來就沒有撫養請求權,就算妹
妹
: 死亡也不會遭受到直接損害(失去撫養義務人),自然無法對業主求償,既然業主無須
對
: 哥哥負責,那保險公
: 司又何須理賠?除非哥哥能證明其有實際指出喪葬費用,否則他在法律上就是無請求權
,
: 這跟先死後死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至於慰撫金,那是損失填補的例外,在你沒有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下,以金錢補償精神
上
: 損害,依據例外從嚴的原則,法條既然都規定了有權請求者只限於一等親直系親屬,不
包
: 含二等親的旁系親屬,那你還有什麼理由請請求保險公司理賠?
: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死者最大好嗎?
: ※ 引述《YKM519 (來聊天吧)》之銘言:
: 時
: 家?
: 險
: 害?
: : 事實上就是立法原意沒有考慮到這次的特殊狀況啊
: : 當死者 受益人 一等親 同時意外死亡
: : 那保險業者就可以依法不需理賠
: : 承認法律有問題被鑽到漏洞很難嗎..
: : 業者貪小便宜 鑽法律漏洞省錢
: : 結果還一堆人護航...
: : 我當然知道業者沒違法。
: : 但明顯悖離保險原意
: : 在這種情形根本沒有保護到妹妹的權益
: : 結果還一堆人說依法行政。
: : 真是好笑
: : 難怪保險業賺很大
: : 家族出遊死一個人要陪
: : 但死到剩一個可以少賠一個
: : 還有人護航
: : 偉哉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