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5車禍》1家4口3死 他卻無法申領妹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02-23 15:47:25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看來有人根本沒搞清楚什麼叫作責任險,它的意思就是如果出事了對第三人要負賠償責

: 時,由保險公司代替業主賠償給第三人,如果依法業主不用負責,那保險公司也沒有理

: 賠償,這就是責任險,被保險的對象是業主不是第三人!
: 那回到本案,哥哥為什麼不能請求妹妹的理賠金?原因很簡單啊,那就是因為在民法上

: 哥對於妹妹的死亡本來就沒有請求權基礎啊!他對妹妹本來就沒有撫養請求權,就算妹

: 死亡也不會遭受到直接損害(失去撫養義務人),自然無法對業主求償,既然業主無須

: 哥哥負責,那保險公司又何須理賠?除非哥哥能證明其有實際支出喪葬費用,否則他在

: 律上就是無請求權,這跟先死後死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至於慰撫金,那是損失填補的例外,在你沒有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下,以金錢補償精神

: 損害,依據例外從嚴的原則,法條既然都規定了有權請求者只限於一等親直系親屬,不

: 含二等親的旁系親屬,那你還有什麼理由請請求保險公司理賠?
: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死者最大好嗎?
: ※ 引述《YKM519 (來聊天吧)》之銘言:
: 時
: 家?
: 險
: 害?
: : 事實上就是立法原意沒有考慮到這次的特殊狀況啊
: : 當死者 受益人 一等親 同時意外死亡
: : 那保險業者就可以依法不需理賠
: : 承認法律有問題被鑽到漏洞很難嗎..
: : 業者貪小便宜 鑽法律漏洞省錢
: : 結果還一堆人護航...
: : 我當然知道業者沒違法。
: : 但明顯悖離保險原意
: : 在這種情形根本沒有保護到妹妹的權益
: : 結果還一堆人說依法行政。
: : 真是好笑
: : 難怪保險業賺很大
: : 家族出遊死一個人要陪
: : 但死到剩一個可以少賠一個
: : 還有人護航
: : 偉哉鬼島
(更新:新增影片、保險公司回應)
國五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車意外奪走33條人命,其中出遊的李姓夫妻與女兒一家三口全
部罹難,獨留兒子一人。李男處理父母及妹妹後續喪葬事宜也已經到一個段落,剩下保險
理賠部分還在進行,但承接這次乘客險的富邦產險及旅責險的旺旺友聯保險卻用民法194
條告訴李男無法領取妹妹的保險金,讓家屬為之氣結,律師宋重和表示「保險公司明顯推
託,根本與民法194條無關,拒賠理由相當惡質」。
李男的阿姨黎鳳珠氣憤地說「我們去電富邦產險,要申請妹妹的乘客險的部分,得到的回
答就是根據民法194條無法理賠,叫總統來也是一樣」,黎阿姨又問富邦員工「為什麼哥
哥不能領妹妹的保險金,那誰可以領?」,富邦員工竟回說「誰都不能領!」又去電旺旺
友聯詢問旅責險,得到的回答也是一樣,讓黎阿姨氣得說「到底法律是保護業者,還是保
護我們人民?」
*[31m律師宋重和解釋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
偶,雖
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他說「被保險人已經死亡,保險金會變成
遺產,根據受益人順位,哥哥屬於第四順位,理當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金。與民法
194條是沒有關係的;保險公司利用民法194條來推託,是個不負責任的說法」。*[31m
承接這次乘客險的富邦產險及旅責險的旺旺友聯保險,以《民法》194條告訴李家兒子無
法領取妹妹的保險,旺旺友聯產險副總潘少昀表示:「拒絕理賠很殘酷,但這個案子很特
殊,我們會再研究一下。」
富邦產險則表示,對本次不幸事故深表遺憾,且李男父母賠償金已簽結,預計明日撥款入
帳。但李男另有異議部分,本次富邦產承保為責任險,需依照民法194條來賠付,富邦產
辦理理賠事宜均恪遵相關法令規定,對於律師所持不同法律見解,富邦產均願與律師進一
步討論。(突發中心陳以昇/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715
更新時間2042
看來你比律師厲害~~~
富邦的人好多喔!!官司有得打了!
作者: cabin2501 (-----------------------)   2017-02-23 15:49:00
金管會比律師厲害
作者: wang7752 (^^b)   2017-02-23 15:50:00
律師很明顯根本搞錯是什麼保險阿zzzz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23 15:51:00
律師告不贏用罵的喔?
作者: zd732pra (企鵝)   2017-02-23 15:51:00
你不知道律師的專業領域也不同嗎?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2-23 15:51:00
甚麼叫比律師厲害?律師有很厲害嗎?
作者: saisai34   2017-02-23 15:52:00
這個律師真不專業
作者: wang7752 (^^b)   2017-02-23 15:53:00
然後金管會都說無法理賠了??律師比金管會大??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2-23 15:53:00
保險金變成遺產這句話感覺有很大的問題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2-23 15:53:00
有異議就上法院確認繼承順位就好 怕什麼?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23 15:55:00
這律師跟本也找錯對象應該是要找蝶戀花怎麼找到保險公司家屬不專業就算了~~~這律師是在搞什麼?
作者: wang7752 (^^b)   2017-02-23 15:56:00
呵呵 被吐槽就說富邦的人好多 怎麼一堆這種咖阿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2-23 15:57:00
樓上說到重點,該賠償的是蝶戀花,找富邦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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