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險不理賠哥哥 律師:除非證明妹比父母先過世
賞櫻團33死車禍中有1家4口3人死亡,卻傳出哥哥申請妹妹乘客險及旅行責任險理賠遭拒
,律師周武榮指出,如果可以證明妹妹比父母先過世,父母先取得民法上194條內非財產
上賠償的請求權,接著哥哥就可取得父母及妹妹死亡請求權,家屬可以向法醫請求鑑定死
亡時間先後。
不過,民法規定這類請求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建議可以審閱相關保險契約,是否有特殊
約定。
周武榮指出,保險金是屬於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關鍵不在「繼承」,而是「取得」非財
產上賠償的請求權問題,若父母和妹妹是在同一時間死亡,那已故的父母自然不會產生妹
妹的請求權,但如果父母比妹妹晚過世,在沒亡故的時候,就能取得這個請求權,即便死
亡時間差距不大也沒關係。
周說,在這一死亡時間的順序下,父母死後,哥哥不僅取得了父母的撫慰金的請求權,也
連帶取得了妹妹的請求權,這是唯一請領保險的機會,要去查看法醫所鑑定出來的死亡時
間,一般來說,三人不太可能在同一時間死亡。
周武榮建議,現行民法194條規定,兄弟姊妹沒有資格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可能是
擔心疏離的手足爭奪賠償,造成家庭糾紛,建議未來可以納入「同居在一處所得兄弟姊妹
」也可以取得請求權,就可避免前述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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