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旅館須通報毒趴」2年前已建議 政府未採納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W Hotel毒趴案,死者郭女的父親控訴旅館未盡企業責任,立
委莊瑞雄則籲行政院及立法院盡速修法,賦予旅館業者毒品通報的義務,但實際上,國家
發展研究會早在2年前做的「第三級、第四級毒品濫用與防制之研究 」,即建議把旅館納
入防制作為中,並建立獎懲措施,惜當時未獲採納。
國發會2年前斥資90萬元,委託警大犯罪防治系副教授賴擁連等學者,研究青少年聚集旅
館、KTV等封閉場所吸毒的防制辦法,發現英國與荷蘭已將營業場所的管制納入其行政措
施中,包括告誡營業場所或吊銷營業登記證等,成效事半功倍。
研究結論,建議行政機關針對「高風險場所(如旅館、KTV)」實施管控,設計管制與獎
勵/處罰措施,並將業者納入防制作為,建立主動通報機制。
賴擁連解釋,警方可加強臨檢「有前科」的店家,或在店門口裝設巡邏箱,迫使它們配合
毒品通報,若同一旅館一年內被查到3次毒趴,主管機關應斷水斷電,若被查到5次,即撤
銷營利事業登記證。
如果旅館配合毒品防制,未發生毒趴案,縣市政府或觀光局可頒發立「無毒害優良旅店」
商標獎勵,並上網公告,供住客選擇為安心住宿場所。
旅館方面,賴擁連認為,旅館善盡企業責任,是自保,非自擾,但目前業者對客人開毒趴
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長期可能傷及商譽,建議可利用第一線的保全、櫃台、房務員
,建立預警機制。
保全可注意是否有多名可疑人士進出特定房間;櫃台則可在接到訂房電話時,查閱訂房者
的入住紀錄是否有異;房務員趁打掃時,檢查房間是否有異樣、空氣有無怪味。
研究指出,旅館業者也不希望房客開毒趴,除在清理房間或包廂時,花費更多的人力與經
費,清理毒品的氣味,也讓他們困擾不已。
賴擁連遺憾,如果政府2年前能正視研究,把研究結果制度化,郭女之死,「或許是可以
避免的」。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84835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