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特定餐飲業五種情況 不適用免開統一發票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7-02-24 08:48:12
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特定餐飲業五種情況 不適用免開統一發票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2-24 03:46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不少餐飲店門庭若市,店內卻高掛「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財政部表示,雖特定餐飲業
不受銷售額20萬須使用統一發票的限制,但若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符合以連
鎖、加盟方式經營,或是透過電子叫號等五種情況之一,就須開立統一發票。
台灣食力堅強,但近來常有檢舉案件,有些大眾日常消費的餐飲店生意很好,店內卻仍高
掛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外界質疑店家是否未誠實納稅,亦或是稽徵機關未善盡督導之責

台北國稅局解釋說,營業人核定使用或免用統一發票,並非以銷售額為唯一標準,仍得視
其營業性質及營業規模而定。一般國人所認知的免用統一發票標準,為每月銷售額未達20
萬元,但經財政部核定的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其銷售額則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的限
制。
而特殊營業人包括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
部分大眾飲食店業不受銷售額達20萬元須使用統一發票的限制,可免用統一發票。
但財政部之後也修正發布「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第
4點規定,供應大眾化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
及餐盒等查定課徵營業人,其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若符合五項情形之一,應核
定使用統一發票。
例如店家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
營;透過網路銷售;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依其營業狀況、商譽
、季節性及其他情形,銷售額倍增,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只要符合五項的其中
一項,每月銷售超過20萬元,就須開立統一發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b5df9Z
5.備註:
我國越來越進步了!!!!
簡直是超越了許多國家!!!
不要連鎖加盟方式,不使用電子系統....等!
一堆年營收上百萬到上千萬的賣吃的可以不用開發票...無敵了!!!
難怪幸福城市有幾家怎麼檢舉都是沒有下文!!!
現在解套了....!!!!恭喜~~~~~
作者: wangyc (╳乂ㄨメX乄χ×x)   2017-02-24 08:49:00
很久以前就這樣了 又不是最近才開始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2-24 08:50:00
開發票的錢還不是客人自己繳的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7-02-24 08:50:00
不用交稅 不用勞檢 綠色正義國家
作者: dkchronos (秋雨)   2017-02-24 08:50:00
其實看有沒有人要去檢舉而已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2-24 08:51:00
30元能吃到的,總是有人喜歡多花5元買發票一起吃
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17-02-24 08:51:00
民國75年的免用標準20萬 到現在還沒修正才是神奇不過9.2只會要DPP出來面對就是了XDD財政部75年7月12日台財稅第7526254號函 9.2有空看一下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7-02-24 08:55:00
別鬧了,他們沒空看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7-02-24 08:57:00
一個月營收上千萬然後免開統一發票的店是哪家啊 想去
作者: toshihikone (超級喜歡島崎遙香)   2017-02-24 09:00:00
台灣當然進步 外國連發票都不開勒
作者: j1992624 (惟惟)   2017-02-24 09:15:00
夜市都不用繳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