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兄無法請領亡故妹保險金? 律師:金管會錯誤解讀

作者: sted0101 (sted)   2017-02-24 11:54:53
※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10852/2302376?from=udn_ch2cate6638sub10852_pulldownmenu
: 兄無法請領亡故妹保險金? 律師:金管會錯誤解讀
: 2017-02-23 13:28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 蝶戀花翻覆案,傳出哥哥無法請領亡故妹妹的責任險(乘客險和旅責險),有金管會官員
: 向媒體表示「兄弟姊妹之間沒有撫養、也沒有繼承的關係,因此哥哥對妹妹無法去請求。
: 」但精通民法的律師周武榮指出,依照民法規定,兄弟姊妹間互付扶養義務,便可以請領
: 保險中的「扶養費」,「金管會錯誤解讀法條!」
請問一下,依律師這樣講
那本肥宅可以今天去辦公室跟老闆嗆說老子不幹了
然後回家跟妹妹說,妳有養我的義務
不養的話就要找精通民法律師吉妳
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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