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主張肖像權 反對黨產會聽證網路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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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是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24日進行聽證程序。救國團律師劉昌坪在會議一開
始,除了質疑程序不正當外,也主張救國團當事人的肖像權,反對進行網路直播。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4日在張榮發基金會舉辦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聽證會。巧的
是,會議地點張榮發基金會先前就是國民黨中央黨部,早年還曾被批評,以低於市價向政
府購買而來。
救國團律師劉昌坪在聽證會開始前就先向媒體抱怨,黨產會要求他們提供出席的名單,他
們都在規定前給與,但他們向黨產會詢問黨產會邀請的學者專家是誰時,始終沒有得到任
何回應,一直到24日上午在特定媒體報導才看到這個名單。
劉昌坪認為,連當事人都不知道黨產會推薦的名單,反而是媒體先知道,這不符合正當法
律程序。
劉昌坪還說,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認為救國團提供近年財務資料,對於釐清救國團是否為
國民黨附隨組織沒有幫助。但是救國團是14日收到黨產會的正式來文,要求救國團提供95
到104年等10年收支明細,他們是配合黨產會提供資料,如果黨產會認為這個資料不重要
,為什麼14日第二次發函要求他們提供?是不是因為黨產會看到這資料是有利於救國團,
所以事後改口說不重要。按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時應就當事人有利或不利
事項一律注意。
劉昌坪說,聽證程序是行政程序的關鍵程序,就像法院的言辭辯論,如果他們沒有時間準
備進行攻防,在法院應該要再開言辭辯論,因為這是法律對於人民的保障,而不是事後補
充書面資料就可以補正程序。施錦芳可能對於聽證程序的意義看得太輕了。
會議一開始,黨產會律師劉昌坪,除了質疑黨產會的程序外,還主張他們當事人肖像權,
拒絕這場聽證會舉行時同步進行網路直播。不過,黨產會認為,這並沒有違反規定。黨產
會主委顧立雄則回應,行政程序法規定聽證必須公開,又必須錄音錄影,所以,網路直播
是沒有問題。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2-24/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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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讀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