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ple ((  ̄ c ̄)y▂ξ)
2017-02-24 18:33:40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血汗工讀早7晚11 大魯閣賽道樂園挨罰
3.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勞工局今公布違反《勞基法》名單,指去年五月風光開幕的大魯閣賽道樂園,竟讓工
讀生從早上7點上班到晚上11點才下班,且不只一次,雖業者解釋工讀生期間有休息,但
高市勞工局認為,休息頂多一至二個小時,依舊開罰四萬元。
高市勞工局說,該局是進行專案稽查時,抽查工讀生班表,發現有工讀生的工時,竟是從
早上7點上班到晚上11點才下班,在兩個月各自抽查一天,都有這種「早7到班晚11才下班
」的模式,認定違法。
高市勞工局說,工讀生適用《勞基法》,勞工一天基本工時為8小時,加班至多4小時,也
就是一天上限12個小時,否則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依大魯閣案子來說,工讀生早上7點
到班,到晚上11點才下班,不管說中間有休息一個或兩個小時,工時還是達14、15個小時
,「不能這樣子」,依一案一罰,抽查到兩次,每次各罰2萬元。
大魯閣賽道樂園指,遭罰時間點是在去年剛開幕時,該樂園屬開放式空間,員工下班後,
又有憑卡感應出入辦公室,才造成有工作早上7點到班,晚上11點下班的誤解,並非真的
讓工讀生如此血汗工作。(吳慧芬/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224/1063665/
5.備註:
早說嘛,白罰了(?)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7-02-24 18:35:00社會教育阿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7-02-24 18:35:00員工下班後任意進入辦公室,都不怕被罰喔?
作者: james0146 2017-02-24 18:36:00
花媽出來解釋一下,這樣做是要逼企業離開高雄嗎?
抽查到兩次,每次各罰2萬元。 老闆:這個可以賭賭看...
作者:
c918 (━━(゚∀゚)━━)
2017-02-24 18:37:00大企業重罰二萬…小企業也二萬… 1百萬只是說出來給大家笑
罰這麼重 要逼企業出走就對了? 這根本是台灣經濟的災難
作者:
YESGOTO (肉粽)
2017-02-24 18:38:00幸福城市
作者: lovehyun (xx) 2017-02-24 18:39:00
才罰4萬乾脆就不要罰算了 根本就是在鼓勵一點嚇阻用都沒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7-02-24 18:41:00大老闆笑了
作者:
uligo (我最用功了NN )
2017-02-24 18:59:00罰四萬不就是鼓勵老闆多這樣做
作者: LarryKu (Larry) 2017-02-24 19:28:00
不符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