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02-25 11:36:03
※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就現有資訊看來
: 無法理賠的是什麼?
: 妹妹的乘客險與旅責險
: 為什麼無法請領
基本上保險法90條這樣寫
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 時,負賠償之
責。
什麼叫作依法應負賠償之責?
精神賠償金非一般債權,尚未確定金額
所以在判決確定,契約和解或其它依法有執行力之前
保險人都不負賠償責任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你告贏了才要賠你
還沒告就先賠(在這情形應該是簽訂和解契約),肯定是特例
: 因為保險公司認為
: 哥哥不具有民法꜠ 194的請求權
: 這代表什麼?
: 一家四口
: 爸爸媽媽妹妹意外死亡
: 獨留哥哥一人
: 哥哥可以向旅行社
: 請求爸媽的非財產損害請求賠償
: 妹妹的部分卻不行
:
: 為什麼??
: 因為爸媽掛了
: 妹妹沒配偶小孩
: 所以妹妹掛了
: 沒人有對於妹妹非財產損害請求權的資格
: 這不奇怪嗎?
不奇怪阿
在這特例裡面保險公司願意先用194賠
不代表願意用其它條文賠
事實上哥哥可以用195請求賠償,但是告贏了保險公司才要賠
但是就我剛剛講的,保險公司願意特例先用194賠
不代表願意195也開特例
: 癥結點在於
: 哥哥就妹妹於參加旅行社行程意外死亡的部分
: 有沒有資格請求旅行社賠償??
不是可以用想當然爾來看法律
有沒有資格要看有沒有法律規定的請求權基礎
: 這部分大概也是要打官司啦
: 讓法官去認定當事人適格問題
: 到時候如果法院認定有資格求償也沒差
: 保險公司努力不理賠也不是新鮮事了
法律也有反制不理賠的規定,一年利息是10%
以前有個案例是在爭論颱風屬不屬於水災
打了幾年官司原本只要賠3億,打完後要賠5億,多了60%......
: 再怎麼把保險分清楚
: 最後還是民法的問題啦
:
:
作者: doctor2tw (CHE)   2017-02-25 11:37:00
其實很多人以為保險買了,就一定會賠,哈哈....對於認識保險,與其聽業務說,不如去應徵保險業務去做個一個月,認知的面向會多很多。就大約能理解 保戶 業務員 保險公司 三端的立場。這樣就能理解為什麼商品會那樣賣,哪些部分告知一定要
作者: sn0w (東worry比happy)   2017-02-25 11:47:00
多了解不錯!有時講的人和聽的人會有認知上的差異。
作者: nolovemore (東方朔月)   2017-02-25 11:50:00
你的答案不是鄉民要的答案 保險公司不賠就是爛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