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winc.com.tw/%E6%B0%B8%E9%87%87%E7%83%98%E5%9F%B9%E5%9D%8A/10987343
統一編號 10987343
公司名稱 永采烘培坊
負責人 彭O潞
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溝墘里大業路428號1樓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登記資本額 200,000
實收資本額 0
組織類型 獨資
登記機關 臺中市政府
更新日期 2015/04/19
核准設立日期 100年11月18日
最後變更日期 100年11月18日
贊助商連結
營業項目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
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Retail sale of Food
and Grocery)
F501060 餐館業 -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
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
、小吃店等。包括盒餐。(Restaurants)
不錯了啦,
一百萬是5個資本額了耶。
罰很重了啦。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72854
提高勞基法罰鍰 勞動部官員憂中小企業負擔不起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郭國文提到,台灣經濟以中小企業為主體,如果只因一項錯誤就
被重罰,企業可能會承受不起。但他強調支持提高罰則上限,尊重立院修法。
偉大的勞動部次長都說過了,罰太重企業會承受不起。
罰個一百萬很多了啦。
※ 引述《Herrbart (紅塵騷客)》之銘言:
: 重罰勞資糾紛烘焙坊100萬 並請獨任調解人釐清有無不當勸退申訴人情事
: http://bit.ly/2lPXajH
: 內文
: 惠文路一家烘培坊與實習生的勞資糾紛案,因業者違法事實明確,且無改善之意,
: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決定將重罰100萬元,希望督促業者檢討改善;此外,針對有網友
: 在PTT爆料指勞工局「協調專員」去年在勞資爭議協調時勸說申訴人當作「買個經驗」
: ,不要繼續向上協調。勞工局表示,並無所謂「協調專員」,該案是由中部某私立大
: 學蘇姓助理教授擔任獨任調解人,將儘速取得聯絡,釐清是否有網友所稱不當勸退之
: 情事。而勞工局同仁也僅從旁協助會議進行,絕不過問調解內容。
: 勞工局指出,該烘培坊最近所涉及的實習生勞資糾紛案,經勞工局106年1月6日受理後
: 派員稽查,確認業者有使勞工延長工時超過一個月46小時,並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3天
: 等情形,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及第36條規定;另於106年2月24日再度稽查業者提供的
: 全部資料,發現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溢扣工資)、第24條(未給付加班費)、第39
: 條(未給付國定假日加倍工資)規定。
: 加上其他相關勞資爭議案件,101年起至今共計6件調解案,其中102年2案,101、103、
: 105及106年各1案,內容主要為工資未全額給付及勞健保?勞退未足額投保等爭議。另外
: ,業者102年因未給付延長工時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也遭到勞工局裁罰。
: 勞工局表示,綜合該烘焙坊5年來對勞工未善盡照顧,以及有多次違法紀錄,加上業者到
: 目前為止並無改善之意,受害勞工多達4人,勞工局決定本次實習生申訴案將依法重罰業
: 者100萬元,希望督促業者檢討改善勞動條件,善待員工。
: 勞工局強調,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時,勞工局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等相關規定安排獨任
: 調解人協處,以客觀公正立場協助雙方達成都能接受的方案,最後是否接受,仍由雙方
: 當事人決定。
: 對於有網友在PTT爆料指稱有勞工局「協調專員」在調解時勸說申訴人當做「買個經驗」
: ,不要繼續向上協調。勞工局表示,根本沒有所謂「協調專員」,經過調查,該案105年
: 5月18日受理後,僅調解1次就成立,由中部某私立大學蘇姓助理教授擔任獨任調解人,
: 相信以蘇調解人的專業,應不致於有網友所稱情形;但為了解真相,將儘速與其取得聯
: 絡,以釐清是否有此情事。至於勞工局同仁,也僅會從旁協助調解會議進行,對於調解
: 內容絕不過問。
: 此外,勞工局也表示,勞工常因不熟悉法令規定,導致無法主張權益,調解會議前,勞
: 工局還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希望協助勞工充分掌握自身案情,由律師提供建議方案
: ,以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 爽!罰你個不要臉!可惜只有食安才能停夜,勞資糾紛不能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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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鄉民是想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