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2017/02/25 20:41
最新更新:2017/02/2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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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大生2016年透過校方安排到台中1家烘焙坊實習, 女大生控訴每天超時工作,體力
不堪負荷請辭,但業者 卻向兩人求償新台幣59萬元,台中市議員張耀中(中) 21日召開
記者會,要求市府勞工局嚴懲業者。(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台中市七期一家烘焙坊與實習學生的勞資爭議案,台中
市勞工局今晚指出,由於業者違法事實明確,且無改善之意,決定重罰新台幣100萬元。
勞工局指出,這家烘焙坊最近所涉及的實習生勞資糾紛案,經勞工局106年1月6日受理後
派員稽查,確認業者有使勞工延長工時超過1個月46小時,並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3天等
情形,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及第36條規定。
勞工局表示,另於106年2月24日再度稽查業者提供的全部資料,發現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
條(溢扣工資)、第24條(未給付加班費)、第39條(未給付國定假日加倍工資)規定。
此外,加上其他相關勞資爭議案件,勞工局說,從101年起至今共計6件調解案,其中102
年2案,101、103、105及106年各1案,內容主要為工資未全額給付及勞健保、勞退未足額
投保等爭議。
業者102年因未給付延長工時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也遭到勞工局裁罰。
勞工局認為,綜合該烘焙坊5年來對勞工未善盡照顧,以及有多次違法紀錄,加上業者到
目前為止並無改善之意,受害勞工多達4人,勞工局決定本次實習生申訴案將依法重罰業
者100萬元,希望督促業者檢討改善勞動條件,善待員工。
至於有網友在PTT爆料指「勞工局協調專員」去年在勞資爭議協調時,勸說申訴人當作「
買個經驗」,不要繼續向上協調。勞工局表示,並無所謂「勞工局協調專員」,而是由中
部某私立大學蘇姓助理教授擔任獨任調解人,勞工局人員僅從旁協助會議進行,市府將儘
速聯絡蘇姓助理教授釐清是否有網友所稱之情事。10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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