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采前員工:離職時間由老闆決定還會打到新公司說你壞話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七期「貴婦名店」永采烘焙坊爭議不斷,現在又有前員工爆料該公司自稱「餐飲業
沒有喪假」,要就只能請事假,而且如果要離職時間也都是老闆決定,員工如果不願配合
堅持要離開,就必須放棄薪資,「彭大小姐」甚至還在離職後打電話到員工新公司講壞話
,企圖毀掉別人的工作,惡劣行徑讓網友紛紛痛罵,直言「真是心太壞」!
離職女員工在《爆料公社》回憶永采的惡行,她在102年2月中開始在那裡就職,3個月後
碰上祖母過世,她便跟「彭大小姐」說要請喪假,對方只說先事情處理好就好,但回去上
班後,彭小姐的爸爸就把她找去,說「餐飲業不成文的規定,沒有喪假這種東西,如果要
辦喪事,可以請事假,公司都會准假」,而這樣離譜的說法,她也深知違反勞基法,再加
上工作時的種種經驗,決心要提離職。
女員工說,她提離職時,也有另一位員工在相近時間想離職,因此彭大小姐和二小姐都不
同意離職,並在全員工前嗆聲「員工的離職日期是老闆決定的,不是員工想走就走,如果
沒有人可以接替員工的工作,員工就要做到老闆找到人接替為止」,並強調「如果員工想
要在指定的日期離開,也可以,只要放棄薪資隨時可以走」,這部分和高職生遇到的問題
是相同的。
雖然永采態度惡劣,女員工並沒有因此屈服,還是在法規15天前(規定是10天)提出提離
職,但後來收到薪資後,果然還是被扣了喪假的錢,因此她決定向勞工局投訴,要拿回原
本就屬於我的薪資,以及永采要求員工共同負擔的勞退3%。
女員工後來也很快找到新工作,但上班1個月後,她就被主管找去,因為永采打來說她是
一個說謊又不能信任的員工,幸好新主管明是理,沒有被騙,也配合讓她能跟永采做了了
斷。
102年7月初,勞資爭議協調會找雙方開協調會,但日期剛好是她祖母百日法會當天,雖然
她提出改期,但永采堅持不願配合,她只好早上參加完法會,立刻飛車回台中參加協調會
,而會中2位彭女都說她是個沒有誠信的人,不同意合約就不該簽,但那根本是個不合理
又違法、無效的合約,還說合理還疑她是自己印假訃聞,就是想騙錢,除非能出示除戶證
明才要還錢,但法規規定只要訃聞就可以,當時心理只有一個想法,「這2個人真的應該
要下地獄」!
女員工說,由於永采違法太過明顯,協調會的結論就是必須要補還她5天的喪假薪資及勞
退3%,總共6895元,沒想到半小時後,新主管就打給她,說彭小姐又打來告狀,說她排假
回新竹參加法會,其實是去參加協調會,令她相當無言,而且後來要領回應得的薪資時,
永采就是不願意付錢,便再次請出老爸來趕人,還寄存證信函說要除戶證明才能領錢,最
後只好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順便去勞工局檢舉她們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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